河北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開啟“簡潔模式”
河北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開啟“簡潔模式”
本報訊 記者張炎報道 縮短項目采購周期、鼓勵采用“預采購”模式、采購方式變更限時辦結……河北省研儀器設備采購開啟“簡潔模式”。
近日,河北省財政廳發布了《關于做好科研儀器設備政府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進一步簡化和規范科研儀器設備政府采購程序,提高采購效率和質量。
一是縮短項目采購周期。《通知》明確,針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采購項目,可不進行招標投標程序。符合政府采購法及非招標采購方式相關規定的,可采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進行采購。
二是鼓勵采用“預采購”模式。“預采購”模式是指在資金預算下達之前,對經財政部門主管業務機構確認資金有保障的項目,可以提前辦理政府采購手續。《通知》明確,高校、科研院所使用財政科研經費開展采購活動,鼓勵采用“預采購”模式,以更好滿足科研人員的科研需要,推動財政科研經費在第一時間發揮效益,進一步提高采購工作效率。
三是采購方式變更限時辦結。《通知》提出,高校、科研院所依法向設區市及以上財政部門申請變更政府采購方式的科研儀器設備項目,對符合政府采購法及相關規定的,原則上財政部門自收到變更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是加強政府采購內控管理。《通知》要求高校、科研院所要切實履行采購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崗位清晰、職責明確、權責對等的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機制,加強關鍵環節和風險點的管控,確保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的質量和效率。對自行組織采購活動的,要提高采購文件編制和采購活動組織水平,保證采購活動依法合規、有序高效。同時,要求加強科研儀器設備采購信息公開,保證采購全過程公開、透明,可追溯。建立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績效管理機制,實現財政科研經費全流程閉環管理,不斷提高依法采購水平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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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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