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廣泛征集實踐“活教材”
【十年宣傳進行時】
天津:廣泛征集實踐“活教材”
------天津市財政局日前向各界征集政府采購案例,以促進政府采購的科學化發展
本報訊 記者邢曉丹報道 天津市財政局日前開始向各區縣財政局和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征集政府采購案例,以總結經驗、促進政府采購科學化、規范化發展。這是記者近日從該市財政局得到的消息。
據悉,天津市政府采購工作始于1999年,至今已有13年的時間。期間,天津市政府采購工作經歷了《政府采購法》頒布之前的起步階段、以《政府采購法》頒布實施為標志的發展壯大階段和以拓展政策功能、努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標志的穩步發展階段。13年間,天津市市區兩級政府采購工作克服了諸多困難,也積累了很多十分寶貴的經驗。“借《政府采購法》頒布實施10周年的機會,我們在全市范圍內征集政府采購案例,征集上來的案例將組織編印《天津市政府采購案例匯編》。”天津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處長栗慶林告訴記者說,“我們開展這項工作旨在深入貫徹政府采購法規制度,營造依法監管、依法采購的良好氛圍,總結和研討政府采購工作實踐,促進政府采購科學化、規范化發展。”
天津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次征集政府采購案例,是對政府采購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典型問題的客觀反映和分析評論,應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和指導價值。案例內容可涉及招標文件編制、投標和評標、合同簽訂和履約驗收、質疑和投訴等采購環節。反映的問題可涉及招標文件傾向性、評標程序合法性和供應商誠信投標及履約等多個方面。案例體例一般應包括案情介紹、分析評論和法律適用等,也可根據采購項目特點補充其他內容。案情介紹應簡要清晰地描述采購項目的實施情況,突出采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分析評論為案例編寫的核心內容,力求內容翔實、邏輯嚴謹。通過分析存在問題及產生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并可引申出相關思考和建議。法律適用應鏈接案例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總結歸納相關制度規定,并可提出對于完善現行制度的意見和建議。
“我們此次對各區縣、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提交的案例數提出了要求,同時我們也將對報送案例數量和質量較高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栗慶林說,“這是我們慶祝《政府采購法》頒布實施10周年系列活動之一,接下來我們還將有其他方式的慶祝活動,慶祝的最好方式是總結過去、指導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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