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用行動書寫先行先試
【摘要】
■ 本報記者 周黎潔
通訊員 岳才軒
愿“試水”、敢“嘗鮮”是廣東一貫的風格。自2000年7月在省直單位啟動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工作以來,廣東省政府采購工作走過了轟轟烈烈的12年,在外界和業界的高度關注中,走出了一條屬于自己的改革之路。
■ 采購規模連續9年全國居首
2002年,廣東省政府采購規模為24.28億元,到2011年,采購規模達到1040.54億元,突破千億元,年均增長率達47.8%。2002年至2010年,廣東省政府采購規模連續9年位居全國首位。2000年至今,12年間廣東省共完成政府采購規模5723.31億元,累計節約財政性資金766億元。
■ 率先出臺政采地方性法規
2009年,《廣東省實施<政府采購法>辦法》獲省人大審議通過,成為《政府采購法》頒布實施后全國首部獲地方人大機關通過的政采地方性法規。目前已經形成以《政府采購法》、《廣東省實施<政府采購法>辦法》為統領,《廣東省政府采購工作規范》等法規相配套的全方位、多層面的政府采購法規制度框架。
■ 建立“兩競爭一制約”機制
兩個競爭機制,即采購代理機構之間以及供應商之間的競爭機制;一個制約機制,即政府采購當事人之間的相互制約機制。廣東省通過在集中采購機構間引入競爭,打破現有按行政隸屬關系代理業務的格局,形成省、市、縣之間集采活動的競爭;通過培育社會代理市場,鼓勵競爭,強化監管,激勵更多的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
■ 推廣全省統一的電子平臺
2002年,按照全面規劃、統一標準、分步實施、試點先行的原則,廣東省啟動全省統一的電子政府采購管理交易平臺建設。該平臺兼具管理和執行兩大功能。目前,該平臺已經完成全省范圍內的推廣實施工作,基本實現了包括政府采購供應商庫、評審專家庫、政府采購商品庫等政府采購信息資源的全省共享。并通過電子訂購、議價和競價,有效解決了協議供貨時間長、價格高、監管難等問題。
■ 落實政府購買服務政策
圍繞政府中心工作,服務財政改革大局,廣東省在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強制采購、優先采購、扶持中小企業政策的同時,認真貫徹落實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政策,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制訂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目錄和部門具體服務項目采購清單,大力促進政府轉變職能。同時,擴大民生采購,通過政府采購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積極發揮政府采購對經濟發展的宏觀調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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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12年省級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目錄(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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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將積極構建三大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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