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強制招標項目或將減少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修訂稿公開征求意見
非強制招標項目或將減少
本報訊 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內進口的機電產品等3大類原本無需強制進行國際招標的機械類進口產品采購項目,日后或將被強制進行國際招標。
這是10月10日商務部公開征求意見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修訂稿(以下簡稱修訂稿)中體現的內容。
據悉,修訂稿共9章112條,分別從招標范圍、招標程序、招投標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等方面進行了規定,較之原《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修訂稿增加了近一半的條款,招標與投標相關內容分設2章進行編排。
依據修訂稿第7條規定,原《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規定可不進行國際招標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內進口的機電產品、國務院確定的特殊產品或者特定行業以及為應對國家重大突發事件需要的機電產品、產品生產商優惠供貨時優惠金額超過產品合同估算價格50%的機電產品這三類項目被撤掉,增加了展覽留購的原產地為中國關境外的機電產品。
此外,評標環節也是此次重要修改內容。修訂稿規定,同一項目包評標中,來自同一法人單位的評審專家不得超過評標委員會總人數的1/3。一次招標金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國際招標項目包,所需專家的1/2以上應從國家級專家庫中抽取。抽取工作應當使用評標專家自動抽取手機短信通知系統。這些新要求從人員構成到通知手段上都對評審工作進行了細化。
(張靜遠)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