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這十年
【聯想杯·紀念《政府采購法》頒布10周年有獎征文】12
主辦單位 中國政府采購報社 協辦單位 聯想集團
政府采購這十年
■ 魯智慧
10年彈指一揮間。10年前,可能是機緣巧合,我有幸成為我國政府采購工作的早期從業人員之一。
2001年11月5日,我成為一名招標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我至今依然清晰地記得工作之初代理的兩個項目:財政性資金支持的“XX衛生填埋場建設所需設備公開招標”和“市屬XX高校的實驗室設備采購公開招標”。當時,《政府采購法》還沒有出臺,采購程序是按照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程序進行的。那時候,采購代理機構承接的政府采購項目比較少,一般不超過10個,基本上是設備采購,一個項目的采購金額近1000萬元。公司專門從事政府采購的人員有兩三名,有的是從事過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有的是理工科背景的設備管理人員。
記得《政府采購法》剛剛實施那會兒,項目的采購執行周期比現在要長,主要原因是一些采購人對《政府采購法》不了解,對政府采購有抵觸情緒,所以我們那時候做項目,首先要向采購人宣傳政策,講解法規,然后才是提供技術參數。提供技術參數這塊兒做起來也很困難,采購人要么只會用不會提,要么就把某一品牌的設備參數照搬照抄。代理機構只好從多個渠道幫著找參數,比如上網搜、找專家咨詢、查閱資料等。有時候請專家論證后的參數,用戶一般不讓改。所以一個項目從接到立項批復到發布招標文件需要一個較長的時間周期。
好不容易發了招標公告以后,還要擔心報名的供應商是否夠,因為那個時候的供應商還沒有養成關注公告的習慣,也可能不知道要從哪里了解招標信息,公開招標的時候經常出現“不足3家”的情況。為了確保能夠順利開標,代理機構還要開拓多個渠道去邀請供應商來參加投標。那時候,開標時發生投標人遲到的情況也比較多,不帶保證金的情況也時有發生,有時候投標人數量夠3家了,但經常會因多種原因導致實際有效投標人不足3家的情況。因投標文件不符合規定導致廢標的情況也時有發生。當時,專家資源有限,專業類別也不是很齊全,所以評委的組成也是個問題。
隨著時間的推移,政府采購的范圍越來越廣、規模越來越大、法制建設越來越健全、采購操作越來越規范,經過10年的發展,這項制度改革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地變化。現在,一個經驗豐富的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每年完成的采購項目數就可以達到20個至30個,中標金額達到5000萬元至10億元。
政府部門及有關采購單位的依法采購意識不斷加強,自由隨意采購現象逐步消除,“用更少的錢辦更多的事”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更重要的是,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在更高層次、更大領域得到了重視。實踐表明,《政府采購法》確立的政府采購管理基本制度,順應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客觀要求,符合行政體制改革的發展方向,作為公共財政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不僅節約了大量財政資金,而且對于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反腐倡廉,以及推動實現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發揮了重要作用,彰顯了制度的先進性和蓬勃的生命力。
作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一名工作人員,我非常榮幸地經歷了我國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由小到大、由點到面、由弱到強的全過程,欣喜地看到這項制度不斷創新,機制不斷完善,由初創階段進入了全面發展的新階段。我們深深感到,從事政府采購代理工作,責任重大,使命光榮。我們要真正起到政府與市場、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間的橋梁作用,不僅要進一步發揮“陽光制度”的特點,還要在采購行為的公開、公平、公正與效率上下功夫,做到程序完備、過程透明、政策落實、效果滿意,適應行政體制改革的需要。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崇高的歷史使命感,與各位政府采購同仁一道,求真務實、扎實工作,繼續推動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創新,在推進科學發展的偉大征程中譜寫政府采購事業的新篇章!
(作者單位:中天信遠國際招投標咨詢(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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