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上路須取得專用標牌
日前,出臺的《鄭州市校車安全管理實施辦法》明確規定——
校車上路須取得專用標牌
本報訊 記者梁爽報道 今后,除了駕駛證、行車證等常規證件外,用作校車的車輛還需取得校車標牌才能上路。這是近日河南省鄭州市出臺的《鄭州市校車安全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作出的明確要求。
根據《辦法》規定,鄭州市將實行校車標牌制度,即由公安交管部門核發校車標牌,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校車標牌將載明本車的號牌號碼、車輛的所有人、駕駛人、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停靠站點以及校車標牌發牌單位、有效期等事項。
為了保障校車的行駛安全,《辦法》要求校車所有人應當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工作,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20座以上校車,每3個月應當做1次二級維護;19座以下校車,每6個月應當做1次二級維護。此外,學校或提供校車服務的企業要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的學習培訓。
據了解,除了有關校車標牌的要求之外,《辦法》還明確了各級政府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校車服務的責任以及一系列保障校車安全的規定,為鄭州學生安全乘坐校車提供了政策法規保障。
《辦法》要求,根據鄭州市現狀,城市和農村的校車服務保障將采取不同的策略。在城市公交覆蓋區域,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鄭州市將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乘坐公交車。對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下學需要的農村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獲得校車服務。
另外,根據《辦法》規定,載有學生的校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根據鄭州市教育局提供的數據,截至目前,鄭州市共有校車1507輛。鄭州市中小學在校生有138萬人,每天利用公交車、私家車、校車等交通工具上下學的學生總數為32萬人,其中校車接送學生約有1.3萬人,僅占全市學生的9.4%。按照實際居住與學校距離,鄭州市有乘車需求的學生數約為3萬人,民辦幼兒園、民辦學校是使用校車的主體。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