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提升年”提升六個點
河南:“提升年”提升六個點
實現規模效益、法規制度、政策功能、平臺建設、監管力度以及工作效能共同提升
■ 本報記者 梁爽 通訊員 余泊
2012年,河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以下簡稱“河南采監處”)按照“一年一個主題、一步一個腳印”的工作思路開展的“政府采購提升年”主題活動中,多措并舉,實現了規模效益、法規制度、政策功能、平臺建設、監管力度以及工作效能的6項提升。
重心轉向“雙效”并重
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河南省政府采購規模達到656億元,與2011年相比,同比增長15%,全年節約預算資金72.16億元,節資率為11%。
在刷新采購規模的基礎上,河南省還逐步將工作重心由單純注重經濟效益轉到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并重上來,特別是更加注重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服務社會經濟發展。
河南采監處相關負責人表示,2012年,河南省政府采購工作凸顯民生財政特點,各級財政用于改善民生的資金逐步增多。這一年,河南省將中小學免費教材、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財政補貼農機購置、水利防洪工程等實行了政府采購。項目實施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無論是經濟效益還是社會效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此外,河南省還完善了一系列法規制度,從政策層面對政府采購活動進行了有效規范。
積極發揮政策功能
作為全國政府采購信用融資平臺8個試點省份之一,河南省在2012年工作中及時做好了創新政策與政府采購優惠掛鉤相關文件的清理工作,并率先建立了扶持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信用融資平臺。
據了解,2012年,河南省在省級和鄭州市開展了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工作,全年共為47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中小企業,實現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融資6.1億元,有效拓寬了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融資渠道。
在電子化政府采購方面,河南省在2012年也實現了顯著的提升,目前已經形成了縱向覆蓋到省、地市、縣區,橫向覆蓋到個政府采購預算單位、代理機構,縱橫搭配的立體格局,并實現了政府采購業務全流程電子化操作、全過程監督管理。
加強監管 提高效能
據上述負責人介紹,2012年,河南省財政廳在政府采購監管工作方面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斷完善內部流程和標準化作業,為精細化監管提供了必要的程序依據。
值得一提的是,該省針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方面明確了資格認定的條件和程序,建立了認定三級審核、集中研究、公示公告等制度,從而確保了資格認定工作的依法進行,全年共依法授予49家機構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乙級資格。
該負責人表示,為了在“政府采購提升年”活動中切實提高政府采購監管工作的效能,財政監管部門主動增強服務意識,公開承諾政府采購服務內容、服務質量,堅持依法管采、公開透明、規范高效等原則,以行風政風評議為契機,提高政府采購服務質量,寓服務于采購、檢查、管理、規范之中,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操作層面,著力優化采購操作流程,科學選擇適宜的采購方式,通過電話、書面等方式及時和采購人溝通、建議并指導采購人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從而加快工作效率。
記者還了解到,河南采監處在2012年的工作中積極宣傳介紹政府采購制度、流程、操作程序、典型案例和經驗,先后對100多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2000余人進行大規模培訓,進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的執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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