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信用將被寫入評估報告
河南省出臺文件,提出建立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信息公開制度,以此強化誠信意識
本報訊記者趙輝報道河南省財政廳日前出臺具體實施意見,提出將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鼓勵使用供應商信用評估報告,這標志著該省在政府采購領域入手推進“信用河南”建設進入實施階段,
河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政府采購法》實施以來,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意識有了提高和增強,但一些供應商在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中,還存在偽造或編造虛假材料、等不誠信現象發生。為此省財政廳出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使用供應商信用評估報告促進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鼓勵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使用供應商信用評估報告,這既是推進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具體體現,也是范政府采購市場的重要舉措。
《意見》提出,要加強對政府采購供應商商業信譽的審查,鼓勵政府采購供應商使用信用評估報告,建立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信息公開制度,同時要加強政府采購誠信教育宣傳工作。
此次出臺的《意見》,是在河南省前幾年的有益探索基礎上推出的。《意見》中提出的供應商信用評估報告,是指由具備資格的信用評級機構按照國家標準對供應商進行信用評估,綜合反映供應商信譽狀況和信用等級。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在確定政府采購評審標準時,可根據信用評估等級,分別設置固定合理的價格扣除比例、加分幅度,并在招標采購文件中予以明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可優先邀請符合相應資格條件、提供信用評估報告且信用較好的供應商參加投標。采用競爭性談判和詢價方式采購的,可優先確定提供了信用評估報告且信用較好的供應商參加談判、詢價。
此外,《意見》還要求各地財政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購不良記錄制度。對列入不良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將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公開披露,為信用評級機構開展供應商信用評估提供相關信息,建立供應商信用信息公開制度,增強評估報告的全面性和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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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國部分省市正嘗試將信用評級引入政府采購領域。黑龍江省、河南省鄭州市、上海市虹口區、遼寧省沈陽市都已經在政府采購領域實施企業信用報告制度。鄭州市作為河南省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試點城市,在2008年就引入了企業信用報告制度,其中規定,對于報告顯示信譽良好的企業,在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優先考慮中標;對于未提供信用報告的企業或報告顯示信用不佳的企業,則從嚴控制此類企業成為政府采購供應商。
短評
信用產品助推政采市場
信用評估報告作為一種信用產品在一定程度上體現著供應商的誠實守信,在政采活動中的“加分”和“減分”也能對供應商起到鼓勵和警示的作用。河南在全省鼓勵政府采購使用供應商信用評估報告,正是基于規范政府采購市場而推出的。
在打造“信用河南”的過程中,培育信用市場的需求成為整個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工作,涉及政府采購、招投標項目、公共服務、銀行信貸等多個領域的信用產品和服務需求日益旺盛。為了充分應用信用產品和相關服務,信用市場包括信用評級機構的認定需要更加規范和高效,這不僅對政府采購發展有利,也能更好地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文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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