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府采購應優先購買中小企業產品
北京:政府采購應優先購買中小企業產品
本報訊 《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草案送審稿)》日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出,政府采購不得設置不利于中小企業的限制性條件,同等條件下,政府采購應當優先購買中小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據統計,北京市中小企業目前約為25.2萬戶,是推動技術與服務創新的活躍力量。《草案》明確了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的門檻,規定預算金額在3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應從小型微型企業采購;預算金額超過300萬元的政府采購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從小型微型企業采購;對于無法從小型微型企業采購的,可以從大中型企業采購。此外,《草案》還提出將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面向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股權出質融資、信用融資等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建立多層次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引導民營資本成立專業專營擔保公司,綜合運用風險補償和評估獎勵等方式,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服務等。(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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