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十一五”展望“十二五”】
■本報記者 錢月婷
時代潮流,發展為本;持續發展,人才為先。“十一五”期間,隨著政府采購管理體制的完善和組織機構的建立,我國政府采購從業人員隊伍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從業人員隊伍不斷壯大,各地積極建立系統的教育培訓制度和政府采購行業自律機制,政府采購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知識結構得到改善,業務技能和操作水平不斷提高,同時政府采購從業人員職業化管理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激活第一資源——專業化隊伍發展壯大
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政府采購專業人才隊伍的培養,不僅是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事關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成敗的關鍵。縱觀我國實行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十來年歷程不難發現:政府采購規模的發展、管理制度的完善,要以專業人才隊伍的培養和從業人員素質的提高為基礎和支撐。
“十一五”期間,各地根據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形勢和政府采購工作發展總體目標的要求,按照人才科學的原則和規律,抓住政府采購工作的特點,制定并組織實施了相應的人才開發戰略和具體計劃。
5年來,我國政府采購從業人員數量穩步增長。目前,全國已有近千家集中采購機構和2000多家社會中介機構從事政府采購招標等業務代理工作。代理機構的從業人員已成為政府采購行業一股不容忽視的中堅力量。另外,還有大批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也在服務于政府采購工作,這支隊伍也成為政府采購事業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
內外兼修——人才培訓全面推進
“十一五”時期,隨著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深入,面對加入GPA談判的新形勢,政府采購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面臨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過去的5年,是我國政府采購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與人才隊伍建設實現改革創新、全面推進的新時期。
政府采購是一項技術性很強、意義和責任重大的工作,要做好這項工作,必須要有支精通采購技術、熟悉商品性能、道德水平高、責任感強的高素質隊伍。
各級各地結合行業實際,建立起系統的教育培訓制度和政府采購行業自律機制,圍繞思想建設、工作作風建設和業務能力的建設等3個方面全面提高政府采購從業人員的素質。
為保證培訓活動取得實效,各地在具體的教育培訓活動中,不拘形式、靈活多樣、注重實效。安徽、湖南等地,在人才培養上制定規劃,做到長短期結合,系統性、完整性與實用性相結合,切實增強此項工作的效果。山東省和江蘇省財政部門為提高業務工作水平,一方面聘請政府采購方面的專家或相關專業的大學教授來給予當面指導和培訓,另一方面帶領廣大政府采購工作人員到那些政府采購工作做得比較好的地區,參觀考察和觀摩學習先進的采購做法和成熟的工作經驗。
除此之外,各地還通過舉辦業務例會、開展專題討論等方式來開闊政府采購從業人員的眼界,更新他們的觀念,提升他們的業務素質和業務技能,以適應政府采購工作的需要,為更好地做好政府采購工作提供有力保證。
持證上崗——職業化進程取得新突破
2009年4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9】35號)發布,明確提出了財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建立政府采購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制度,對采購單位、集中采購機構、社會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等從業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和執業考核,推動政府采購從業人員職業化的進程。
2010年,政府采購從業人員職業化被寫進了財政部新一年的工作要點。同年5月,財政部長謝旭人在接受《中國政府采購報》專訪時,進一步闡述了政府采購從業人員職業化的重要意義,提出要加強政府采購隊伍建設和政府采購行業的指導和服務,推進政府采購從業人員的職業化進程。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政府采購職業化進程取得突破性進展的重要時期。各地積極落實財政部的要求,將推動政采從業人員職業化提上議事日程。
2010年4月,湖北省率先提出了政府采購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在業界引起了強烈反響。根據湖北省財政廳出臺了《湖北省政府采購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該省的政府采購從業人員必須取得政府采購從業資格,實行持證上崗和執業考核。隨后,山西省提出要在采購單位、集中采購機構、社會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等涉及政府采購隊伍中推行從業人員職業準入制度。山東省財政廳也發布了《山東省2010年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考核工作方案》,并將于2011年下半年開始實行政府采購持證上崗制度。屆時,沒有取得省財政廳頒發從業資格證的一律不得參與組織政府采購代理活動。
2010年,天津、遼寧、安徽等地,也紛紛表示要推行從業人員職業準入制度。這些地方將通過政府采購業務培訓和考試,向從事政府采購操作執行的人員發放合格證書,并將合格人員數量作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認定考核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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