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強化政府采購基礎工作
【“全國政府采購計劃信息統計批量集中采購培訓班”專題報道】
財政部強化政府采購基礎工作
日前舉辦培訓班,就中央單位政府采購計劃和執行編報、政府采購信息統計、信息化建設、批量集中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中的相關問題予以進一步明確
本報訊 記者王珅報道 政府采購計劃在何種情形下可以進行追加追減、批量集中采購和網上競價的組織形式及采購方式該如何填報、批量集中采購業務操作中應注意哪些問題……在財政部4月9日舉辦的全國政府采購計劃信息統計批量集中采購培訓班上,一系列有關政府采購基礎工作的問題得到了解答。
為進一步做好2013年政府采購計劃、信息統計、批量集中采購工作,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與國庫司舉辦了此次培訓班。培訓內容涵蓋中央單位政府采購計劃和執行編報、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中央單位批量集中采購及集采目錄執行工作中的相關問題,并對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的相關情況作了介紹。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管理一處處長杜強表示,政府采購計劃和執行編報、政府采購信息統計、批量集中采購、專家庫建設等是政府采購的基礎工作,這些工作的強化將有利于政府采購制度的發展。
培訓班對當前中央單位政府采購計劃和執行編報、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進行了總結,認為當前仍存在部分單位不重視、編報不準確或漏編、時效性相對較差、統計分析工作較薄弱等現象,并提出,下一步要強化預算部門的主體責任,組織做好政府采購計劃和執行編報工作;嚴格執行厲行節約的要求,編制政府采購計劃時牢固樹立需求管理理念;做好政府采購計劃編制工作,為新系統上線做準備;加強對下級單位尤其是各類事業單位的管理。
針對在中央單位中推進的批量集中采購改革試點工作,培訓班也進行了介紹,近年來,該項改革試點工作綜合效益明顯,有效解決了“天價采購”、“豪華采購”等問題,有助于促進部門加強管理,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但也存在采購周期較長,履約中未及時供貨、付款等現象。因此,財政部將加強對批量集中采購的監督管理,要求各中央單位加強工作的計劃性,不得無故不執行采購計劃,并制定本部門相應的批量集中采購管理制度。
此外,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特點、具體變化和執行中的有關問題進行講解,也是此次培訓班上的重點。如目錄的貨物類刪除了文印設備、攝像機等6個品目,新增了顯示器、打印復印用通用耗材等2個品目。同時,規范了品目名稱及內涵,將汽車維修改為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汽車保險改為機動車保險服務,備注為京外預算單位可擇優選擇是否屬地化采購。
培訓班上,黑龍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主任劉梓久、公安部警務保障局政府采購工作處處長吳琦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劃財務司相關負責人分別就做好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和中央單位政府采購工作進行了經驗介紹。
200余名中央一級預算單位負責政府采購工作的相關人員,中央集中采購機構的相關人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負責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的經辦人員參加了此次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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