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提供節能清單入圍產品型號
準確提供節能清單入圍產品型號
馬正紅 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高級工程師
■ 馬正紅
投標企業在編制投標文件的時候,一定要仔細研讀招標文件,特別注意研讀招標文件的實質性響應條款。在筆者負責采購的一些空調項目中,部分投標單位由于不注意細節,從而導致無效投標而被淘汰。
目前,空調產品實行節能清單強制采購,因此投標設備是否屬于節能清單目錄中的產品屬于符合性檢查內容,在評審時為一票否決制。根據規定,空調招標文件對節能政策必須作為實質性相應條款(“★”號指標)。為提醒投標人注意,一般會在招標文件中有以下的要求:投標人所投的空調必須是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公布執行的最新一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目錄中的產品,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中該產品所在頁的復印件(用顏色筆標識認證型號),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的視為無效投標。
筆者在采購工作中發現,在節能清單方面常犯的錯誤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投標設備的型號規格和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目錄中的型號規格沒有一一對應。有些可能是筆誤,有些是投標設備的型號規格根本不在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目錄中,但投標單位有僥幸的心理,提供比較相似的型號規格的清單來冒充。
二是為滿足節能清單強制采購要求,有些投標單位采用節能清單目錄中的幾個設備組合進行投標,但投標文件中沒有對此進行說明,評委評審時會發現報價明細表和采購需求完全不一致,有時候也會無法判斷到底是如何組合的。
三是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定期對“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進行調整,目前公布執行的已經是第十三期節能清單。有些投標人對節能清單存在誤區,錯誤地提供正在公示或雖公示結束但尚未頒布執行的節能清單目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在公示期間,或雖然已經公示結束但未頒布執行的清單并沒有生效,因此提供公示期間或已經公示結束但未頒布執行的節能清單資料不符合招標要求,不作為評標的依據。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