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6月1日起施行
《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6月1日起施行
記者日前從深圳市財政委員會獲悉,《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經市政府五屆七十七次常務會議通過,以深圳市人民政府第249號令的形式發布,將于6月1日起施行。據悉,2012年3月1日,修訂后的《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施行。攝影報道/丁仕強 潘姍姍
責任編輯:
本文來源:
下一篇:
海南:構建政府采購公開透明體系
上一篇:
黑龍江省政府采購中心轉變項目經辦人職能定位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