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尋烏縣規范政采評審工作
江西尋烏縣規范政采評審工作
本報訊 近日,尋烏縣對招標文件中關于供應商資質及其他實質性要求進行了規范,并細化及明確了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對相關要求的評審工作。
尋烏縣日前下發通知要求,采購文件中的每項資格條件及其他實質性要求,必須要有法律法規或者上級文件為依據,必須要有統一的、明確的評審標準,切忌模棱兩可,每項依據必須經駐縣代理機構共同討論認定后報縣采購辦備案;采購文件必須明確供應商資格條件及其他實質性要求,評審專家必須根據采購文件所載明的評審標準進行評審,除有法律法規規定外,采購文件沒有明確要求的,在評審中不可隨意認定為無效標。對資格條件及其他實質性要求不符的,評審專家在評標報告中除應寫清楚不符的情形外,還必須寫清楚依據。(尋采)
責任編輯:
本文來源:
下一篇:
首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項目顯成效
上一篇:
山東泰安市政采績效管理成效顯著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