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級資格申請不能臨時抱佛腳
關注政府采購甲級代理機構資格認定
截至6月13日,財政部共接收92家代理機構的現場申報材料,比網上申報的151家少了近40%;多數公司因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表、銀行繳款單據等材料不符合要求而被拒
甲級資格申請不能臨時抱佛腳
■ 本報記者 張靜遠
日前,2013年第一批政府采購甲級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已經進入集中審核代理機構申報材料階段。截至6月13日,財政部共接收92家代理機構的現場申報材料,比網上申報的151家少了近40%。
記者在為期10個工作日的現場申報材料中,多次前往申報現場,感受了現場有人歡喜有人憂的氣氛,體會到了一家代理機構老總說的“材料申報不能臨時抱佛腳,甲級資格申請是公司實力日常積累的體現”的話。
現場:有人歡喜有人憂
在申報現場,可謂有人歡喜有人憂。
據記者現場觀察,鮮有一次性通過、不需后續補交材料的公司。各家所缺材料五花八門,有的是材料不齊全,有的是裝訂不合規范,而這些要求在財政部的相關通知里都有明確要求。此外,現場竟有一家公司將部分人員照片貼反。而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表和銀行繳款單據(以下簡稱“社保明細”)、營業場所產權證營業場所產權證成為此次材料申報的“重災區”,其中社保明細為此次申報新要求。
有申報人員告訴記者,社保明細涉及好幾個政府部門,各地政策不盡相同。福建某代理機構申報人員告訴記者,在當地,直接去銀行開具社保明細單即可;而在山西的公司則需要跑社保、地稅等多個部門方能拿到明細單。據寧夏某公司申報人員介紹,當地社保部門稱,只能開具本年度的明細單,這可難煞這位工作人員。
營業場所產權證這一看起來簡單的證件,幾乎令所有代理機構頭疼。由于絕大部分代理公司的場地為租用,而非自有,租用房屋為私人所有的,房東不樂意將產權證拿出來,租用房屋為國家單位所有的,則有規定不能隨便出借產權證。現場有申報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沒能提交營業場所產權證是因為房東出國旅行了,沒辦法為該公司提供。
材料準備不齊全,自然不能通過初審。那么這些材料真的那么難備齊嗎?“我們公司每月都去銀行開具每位員工的社保明細單據。而營業場所產權證,我們房東也不愿意提供,我們是請產權方為我們提供了其他證明材料。”一位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準備:需要半年時間
記者看到,有的公司來了3-5位申報人員,有的公司申報人員為總經理或總工程師。采訪中記者還發現,同樣的材料,有的公司準備了半年,有的公司準備兩三個月,有的僅僅準備了1個月。從現場情況看,材料準備周期較長的公司通過率相對較高。
一個前來申報材料的小姑娘焦急得滿頭是汗:“我辛苦準備了1個月,萬一工作人員不接收我們的材料,我回去沒法向公司交待。”另一家公司的申報人員安慰她道:“這不是僅憑你一己之力就能起決定作用的。”
這位申報人員是北京一家招標公司的總經理。這家公司的申報人員多達4位。除了這位親自“督戰”的總經理外,還有3位工作人員分別負責資質、人員社保、業績等材料準備工作。這位總經理告訴記者,該公司以前就具備甲級資質,今年到期,是首次接受《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財政部第61號令,以下簡稱“61號令”)的檢驗。為此,公司上下從春節后就開始準備,準備周期長達半年。“我不認為申請資質只是準備材料的事兒。61號令提高了申報門檻,我們應當依據61號令的新內容來規范公司的各項工作。”這半年來,該公司從注冊資金、人員招聘、檔案管理、業績要求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升級”工作。“我相信,我們公司一定能夠順利通過此次審核。”這位總經理自信滿滿地說。
另一家公司的申報人員則愁容滿面地告訴記者,他們公司的人員社保明細不滿30人。“上個月有1位員工辭職了,公司員工數成了29名。我們趕緊招聘了1名新員工,可是公司還沒來得及為他辦社保。”這位申報人員對記者說。對此,另一位申報人員回應,不能卡著61號令的要求去準備材料。“61號令要求有30位人員的社保材料,那么公司人員應當穩定在35名以上。代理公司應當以61號令為標尺,衡量自己的公司實力。如果為了申請資質而申請資質,恐怕難以順利通過。”這位申報人員說。
不安:仍是61號令適應期
在申報現場,記者看到好幾家原本排在第二天申報材料的公司提前來一探究竟。“雖然網上公布了申報順序,但是我們心里沒底,先來看看。”一位申報人員說。
交流中記者發現,這些公司無一不是首次“跨”61號令設定的“新門檻”。政府采購代理資格的有效期為3年,今年恰好是2010年上半年依據原《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財政部令第31號,以下簡稱“31號令”)申請到甲級資質的公司的資質到期。
相較31號令,61號令適當提高了要求。例如,甲級和乙級代理機構的注冊資本分別由原來的400萬元和50萬元調至500萬元和100萬元;人員規模方面,61號令要求甲級和乙級代理機構的專職人員總數分別不得少于30人和10人,甲級和乙級代理機構專職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不得少于專職人員總數的60%和40%。
為了保證申報材料更好地體現61號令的要求,財政部逐年完善申報要求。2012年11月,財政部公布了申報材料的格式與裝訂要求,今年5月,首次提出要求各家公司出具社保明細。
一些公司仍處在61號令的適應期,對此,一位申報人員說:“61號令頒布都兩年了,大家都是業內人士,應當從政策出臺的第一時間就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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