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服務的價格閥門能否打開
代理服務的價格閥門能否打開
本期嘉賓:
國際關系學院公共市場與政府采購研究所副所長 趙勇
上海師范大學財務處處長 褚貴忠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副總裁 秦正富
江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汪才華
九江振發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陳先生
中國招標采購社區總版主 高子正
主持人:
本報記者 張靜遠
不久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就廢止和修改有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2]1980 號,以下簡稱“1980號文”)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 號,以下簡稱“857號文”)在此次廢止的規范性文件之列。
1980號文和857號文共同規定了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政府指導價,已經執行了10多年之久,有關它們擬被廢止的消息傳出后,引發了業內對本就敏感的代理服務收費問題的再度關注。《中國政府采購報》記者特邀請業內專家一起聚焦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問題。
政府指導價:有人歡喜有人憂
主持人:大家好!歡迎各位嘉賓參加本期沙龍討論。首先請各位嘉賓介紹一下目前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現狀。
汪才華: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管理,目前有3個規范性文件,除了1980號文和857號文外,2011年發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準規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534號),對收費標準進行了調整。這些文件共同形成了“政府指導價”的代理機構收費管理機制。
高子正: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存在哪些問題,多年來業界一直有關注、有反映,現存的政府指導價管理機制大致存在幾個方面的問題:收費標準不合理、收費標準分類比較簡單、收費基準金額不夠明確、計算方法比較繁瑣、競爭過度、缺乏有效的價格監督等。業界普遍認為,這一收費管理機制應當進行調整。
陳先生:作為代理機構,我們對于“收費標準不合理”這一問題深有感觸。目前的收費管理機制的核心是:中標金額乘以一定比率。這一算法并不能體現代理機構的勞動價值。因為眾所周知,項目金額大小和項目復雜程度并不一定成正比。我們公司是政府采購乙級代理機構,只能代理10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依照這個算法,小額項目基本上賺不到錢,有時甚至是賠本的。
趙勇:1980號文和857號文已經使用了10多年了。這么多年過去了,市場情況發生了巨大變化。10年前的代理機構主要是從體制內走出來的成套局等,不太知道怎么定價、怎么競爭,現在,全國代理機構數量已超過6000家,市場競爭非常充分,這種情況下,很難說原來的政府指導價的管理機制還能有效引領市場。
比如說政府指導價會不會成為“保護傘”?一些只會端茶送水走程序的代理機構因為有了“保底價”后,生意怎么做都不會虧,而這樣的小公司在現有這套收費管理機制下能夠輕松獲取暴利。所以從這個角度講,現有的收費管理機制亟待打破,以充分發揮市場競爭,實現優勝劣汰。
市場能否實現有效調節
主持人:也就是說在代理服務費收取方面,應當充分發揮市場競爭的作用。秦總怎么看待這一問題?中招國際是令人羨慕的“中央軍”,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秦正富:實事求是地說,1980號文的性質不是法律法規,而是規范性文件,因此并不要求強制執行。此外,文件規定的是政府指導價,而不是政府定價。因此,我個人認為,文件本身為市場調節預留了空間。現實中,在不符合市場需求的情況下,采購人和代理機構雙方重新商議價格的現象也是屢見不鮮。
只是說這么多年執行下來,政府指導價在業內已經形成一種權威。比如說1980號文規定的依據中標金額的多少明確貨物、服務、工程的代理服務費收取標準,一直被業界嚴格遵守,儼然成了行規。
汪才華:在實際操作中,市場機制確實有不小的發揮空間。比如說,1980號文中對作為收費計算最基本的概念“中標金額”的表述就較為含糊,究竟是項目最終的總中標金額呢,還是單個項目的中標金額,還是每個標段的中標金額?這就造成收費的差異,甚至在大額項目中,不同的算法可能導致代理費相差10到20倍。這在無意中給市場留下了巨大的博弈空間。
主持人:褚處長,作為采購人,您怎么看待市場機制?
褚貴忠:實話實說,不少代理機構給的折扣率非常高。作為采購人單位,我們當然非常樂意在這一環節節約財政性資金。但是,學校不少大型項目對技術要求非常高。因此,一方面,我們注重培養本單位的專業采購人才;另一方面,大型項目中,我們會關注代理機構的服務能力與專業水平。
主持人:聽說不少項目的代理費用由中標供應商來支付,所以采購人并不關注代理費的折扣率。
褚貴忠:在我們學校,的確有一些零星的小項目是由中標供應商來支付的,但大部分項目的代理費我們都列入了預算。和您了解的相反,恰恰是中標供應商出代理費的項目中,中標價格會水漲船高,因此代理費對項目影響較大。不過此類項目在我們學校是少數。
價格市場化之后會怎樣
主持人:假設政府指導價這一管理機制一夜之間被廢除了,那么市場會有怎樣的波動?
秦正富:我認為不會有太大變動,大家還是按老規矩辦事。因為原來的文件本身沒有強制作用,原先本來就有市場調節機制在發揮作用。我個人認為,廢止掉這些文件后,市場價格可能呈現更靈活的面貌,比如對標書分段收費、設置具體打折條件等等。
陳先生:對地方代理機構而言,失去政府指導價后果不可想象。現在壓價已經很厲害了,沒有這些文件之后,惡性競爭將會失控。采購人的選擇因素和可控因素也會更多,他們可能將項目以更高的價格委托給“關系戶”。
高子正:我個人主張修改,而不是廢止。如果現階段硬行廢止,我擔心市場能不能承受得住。我認為,采購代理服務費應根據不同的采購項目、不同的采購方式、不同的代理成本分檔計算。此外,我提一點建議:在市場經濟下,應當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進行收費,而不應當由中標供應商來支付代理費。目前,不少法律允許由中標方支付代理費,不少采購人也樂意將這一負擔轉嫁給投標方,這一做法是不合理的。
趙勇:我贊成打破價格機制,確保市場競爭。全國有6000多家招標代理機構,市場顯然是僧多粥少,亟待在優勝劣汰中洗牌,否則何以尋求市場良性發展?
微博·代理服務費
袁雨辰(中航技國際經貿發展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監理費、代理費、造價費,這三費同時存在于工程建設產業鏈中。僅僅打破代理費的管理機制,卻保留監理費和造價費的政府指導價管理機制,這合適嗎?
丁攀(中融國遠招標代理(北京)有限公司總經理):如果政府指導價被廢止了,招標代理公司得有一年的準備金才能安全活下來。中小代理機構很可能被洗刷掉。
李小林(招投標協會副秘書長):招標代理行業不是完整意義上的市場經濟,其中涉及的政府采購和國有投資項目,有一些項目是強制招標,因此政府指導價非常有存在的必要。
周忠壽(江蘇省設備成套有限公司政府采購服務分公司總經理):1980號文留下了足夠多的操作空間。實踐中,代理機構一般會以最低價來收費,非常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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