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對代理機構考核將向社會中介延伸
本報訊 記者邢曉丹報道 對代理機構實行考核管理的方式今后將向社會中介延伸。這是繼財政部2010年下半年出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之后,對社會代理機構實施監管的又一新動向。
記者從財政部日前公布的《關于印發2011年政府采購工作要點的通知》中了解到,2011年,財政部提出全面開展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工作,并要求各級財政部門積極探索對社會代理機構的考核,以促進代理機構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提高采購效率和服務水平。
據了解,一些省市自政府采購工作開展以來,一直沒有成立集采機構,還有一些省市隨著政府采購工作的開展,逐步撤銷了集采機構,這使得社會中介代理機構成為采購執行的主力軍。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地方開始重視對社會中介代理機構的考核工作。2010年底,浙江省和陜西省等省市先后出臺了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考核辦法,山東省2010年對在該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的代理機構進行了考核。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