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建議取消排污不合格企業政府采購資格
環保部建議取消排污不合格企業政府采購資格
本報訊 環境保護部日前發文,要求明年起,國家重點監控的1.5萬多家企業,須通過環保部門網絡,公布排污信息,其中包括廢水和廢氣的實時監控數據。拒不開展自行監測、排污信息公布不合格,或者開展相關工作存在問題且整改不到位的企業,環保部建議取消其政府采購資格。
日前,環境保護部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兩個關于企業排污信息的辦法,分別是《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環境保護部要求省、市各級環保部門加強監督,督促企業履行責任與義務,開展自行監測;進一步規范環保部門監督性監測,推動污染源監測信息公開。
根據《辦法》,企業可依托自有人員、場所、設備開展自行監測,也可委托其他檢(監)測機構代其開展自行監測。企業對其自行監測結果及信息公開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辦法》明確,企業拒不開展自行監測、不發布自行監測信息、自行監測報告和信息公開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或者開展相關工作存在問題且整改不到位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視情況采取7項措施:建議取消其政府采購資格;向社會公布;不予環保上市核查;暫停各類環保專項資金補助;建議金融、保險不予信貸支持或者提高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費率;暫停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暫停發放排污許可證。(程紅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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