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市以制度規范操作
河南焦作市以制度規范操作
本報訊 通過夯實制度基礎以規范采購行為,積極打造依法行政、依法監督的政府采購管理模式,是河南省焦作市近年來一直致力完善的工作。
自《政府采購法》實施以來,焦作市不斷完善政府采購制度體系建設,通過十年的積極探索和實踐,結合實際先后制定了十余項規章制度,有力地推動了政府采購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進程。
據了解,在完善制度建設方面,焦作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根據當地政府采購工作實際,制定了《焦作市政府采購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焦作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操作規程》等制度,落實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采購監管機構在采購工作中的職責、義務和操作程序,加強了對常規性工作的管理,防范了違紀違法采購現象的發生,還制定了《焦作市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等制度辦法,保障了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的有效發揮。此外,為強化制度的執行力,采購辦針對代理機構管理考核、供應商詢問質疑、信息公告等方面進行了規定,并在政府采購工作中引入社會監督員,以此規范各采購機構的政府采購活動,切實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了政府采購活動的社會監督和第三方監督作用。
在規范制度管理方面,采購辦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對采購人、代理機構、投標供應商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大了處理處罰力度,上半年,共查處違法9起,違規42起,整改告知38起,有力地維護政府采購的嚴肅性。
(邊琛瑤 吳敏 張東雷)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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