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門啟動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試點工作
5部門啟動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試點工作
汽車發動機、變速箱等率先試水
本報訊 記者周琳娜報道 日前,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5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啟動“以舊換再”試點工作,明確年內率先以汽車發動機、變速箱等再制造產品為試點,以后視實施情況逐步擴大試點范圍。
據悉,此次啟動試點工作旨在貫徹落實《循環經濟促進法》和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精神,支持再制造產品的推廣使用,擴大再制造產品市場份額,實現再制造產業規模化、規范化發展。根據《通知》,國家將通過“以舊換再”方式對再制造產品實施補貼推廣工作。對符合“以舊換再”推廣條件的產品,中央財政按照其推廣置換價格(再制造產品銷售價格扣除舊件回收價格)的一定比例,通過企業對“以舊換再”再制造產品購買者給予一次性補貼,并設補貼上限。中央財政對每類推廣再制造產品的補貼,原則上不超過5年。
據了解,“以舊換再”試點企業由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會同工信部、商務部、質檢總局通過參照招標的公開征集方式確定,簽訂推廣承諾書,并向社會公布各推廣企業再制造產品特約經銷商名單、產品推廣數量、中央財政補貼標準、試點企業承諾書等信息。
此外,《通知》對推廣企業、產品及舊件回收提出了嚴格條件,并對試點企業再制造產品的銷售、再制造產品推廣數據的審核、“以舊換再”補貼資金的撥付、“以舊換再”實施情況的動態監控等推廣方式提出了要求。
★名詞解釋
再制造:將舊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機床等進行專業化修復的批量化生產過程,再制造產品達到與原有新品相同的質量和性能。
再制造產品:境內舊品經過再制造過程并達到再制造要求,重新上市銷售的產品。與制造新品相比,再制造可大幅節約能源、原材料和生產成本,降低污染物排放,有利于實現充分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目的。
以舊換再:境內再制造產品購買者交回舊件并以置換價購買再制造產品的行為。
(相關報道詳見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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