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落實市政府常務會政采工作部署
修訂標準化文本 調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
煙臺落實市政府常務會政采工作部署
本報訊 記者趙家旺 通訊員于澎報道 政府采購議題首次被搬上市政府常務會后,煙臺市財政局通過修訂標準化文本、調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等手段,將常務會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市政府常務會專題研究部署政府采購工作,既體現了政府采購的重要地位,也對全市各預算單位做好政府采購預算編制等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對煙臺政府采購工作快速健康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煙臺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負責人介紹說,市政府常務會召開后,采購辦從落實《山東省政府采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入手,通過做好動員部署、編制2014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等工作,確保將市政府常務會各項政府采購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辦法》頒布實施后,采購辦迅速召開全市政府采購工作座談會,要求各縣市區將《辦法》的貫徹落實作為當前重點工作之一,并要求各縣市區在規定時間內,認真梳理《政府采購標準化》文件、范本以及各項制度,查找出現行制度中與《辦法》不一致條款,并提出修訂意見和建議。同時,要求全市政府采購監管人員和代理機構從業人員,認真研究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績效的幾項措施》、《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監管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等文件。
二是依照《辦法》各項規定,按照“廢、留、改、立”的原則對規章制度性文件和操作規程進行梳理,對已不符合當前發展要求或與現行的法律法規及與文件精神不符合的規定,予以廢止;對部分內容不合時宜的文件,予以修訂;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存在空白的,結合實際情況予以建立新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共對《煙臺市政府采購標準化》文件及范本做出了20余處重要改動,并將修訂后的文件及范本在全市范圍內發放。
三是參照省級2014年度集中采購目錄,調整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目前,《2014年煙臺市市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已編制完畢并在全市范圍內公布。該目錄主要呈現出以下特點:第一,政府采購品目進一步細化,涵蓋貨物、工程、服務3大領域39個大項和200余小項,并對各項品目進行科學系統的編碼,其中,對部分品目細化至四級目錄,并進行了詳細的備注。第二,部門自行采購范圍進一步擴大。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項目,部門自行采購限額標準由原來統一的5萬元調整為:貨物、服務項目10萬元,工程項目20萬元;同時,要求在批量集中采購范圍以內的項目單項采購額3000元以下(一個預算年度內累計不超過10000元)的辦公自動化設備、單項采購額10000元以下(一個預算年度內累計不超過30000元)的家具,可以由部門自行采購;第三,公開招標限額標準進一步提高,由現行貨物、服務項目50萬元,工程項目100萬元,提高到貨物項目100萬元、服務項目50萬元、工程項目200萬元。新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不僅為加強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和加快預算執行做好了全面準備,同時,要求政府采購工作在堅持以公開招標為主要采購方式的基礎上,更加科學、靈活運用其他采購方式,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效率,使政府采購“合法合規”的同時,更加“合情合理”。
據悉,于今年9月召開的煙臺市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對貫徹落實《山東省政府采購管理辦法》進行了專題研究部署,明確要求全市各相關部門認真執行相關規定,進一步細化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品目,強化預算編制管理,嚴格按程序開展政府采購活動,確保合法合規,主動接受各方面監督,切實降低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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