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康縣規范農村“三資”采購
湖北保康縣規范農村“三資”采購
本報訊 今年以來,保康縣為從源頭抓起,規范農村招投標工作,管好農村項目建設工作,加強農村“三資”管理。
據悉,該縣要求所有村及集體企業所屬工程凡是在1萬元以上的必須進行招投標,1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資產、資源處置必須公開招標,并嚴格執行招投標程序和規定,嚴格執行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審批立項—項目預算—公示公告—公開招標—驗收—結算的基本程序,嚴禁村將整體工程分項分段議標,還要邀請群眾代表過程監督。此外,該縣還嚴查在招投標過程中行賄受賄、謀取私利行為,發現問題嚴格追究。(胡克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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