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書費莫離譜
標書費莫離譜
■ 王勇
所謂標書費,是指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發(fā)售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時所收取的費用。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招標人發(fā)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收取的費用應當限于補償印刷、郵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對標書費的取費范圍、標準、原則進行了明確界定。
按理說,照上述標準收費,額度應該不高,但在實際工作中,高額收取標書費的現(xiàn)象卻比比皆是。少則三、五百元,多則幾千元,加重了投標人的負擔。
一般而言,標書實際收取費用高的原因有三:一是招標代理機構不了解條例規(guī)定,仍按老皇歷辦事,對起草標書的人工費用照加不誤;二是招標代理機構“揣著明白裝糊涂”,以項目招標采購額作為標書費的收費依據(jù),“利”字當頭,為所欲為;三是物價及招標采購監(jiān)管機構重視不夠或無暇顧及,監(jiān)督未及時到位。
收取過高的標書費,表面上來看好像是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實則不然。投標人之所以不會就此與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糾纏,既有維護好彼此關系、給其留下良好印象的考慮,更有為了能參與投標并最終中標的顧慮。
向投標人收取過高的標書費,對于把利益最大化作為追求目標的投標人來說,當然不會心甘情愿白白付出,必然會通過抬高投標報價的方式來轉嫁負擔。相應地,項目中標額也水漲船高,最終給國家和集體利益帶來損失。
要把過高的標書費降下來,使之不再離譜,并非難事。對此,筆者有以下建議:
一是要統(tǒng)一標準。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或物價部門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統(tǒng)籌考慮招標項目的復雜程度、標書內容的多少、印制的規(guī)格及份數(shù)、郵寄的距離遠近等情況,制定出一個符合實際、合情合理的收費標準,既要把必要的成本考慮進去,又要簡單明了、易于操作。二是要加快改革。要大力加強電子化招標平臺的建設,積極推進電子化招標采購方式改革,為逐步降低標書費的成本乃至最終取消標書費創(chuàng)造條件。三是要強化監(jiān)督。現(xiàn)階段,要始終注意加強對招標人尤其是招標代理機構的收取標書費用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對隨意高額收取費用的單位應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切不可放任自流、放松監(jiān)管。
(作者單位:湖北省棗陽市政府采購中心)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yè)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chuàng)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jīng)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yè),推動政府采購發(fā)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yè)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jīng)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yè)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fā)展事業(yè)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shù)剜]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