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財政部答復過的政采“心聲”
編者按:建議、提案答復的過程,也是深化政府采購改革的過程。這些年,財政部是怎樣答復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政采“心聲”的,記者對此進行了梳理。
這些年財政部答復過的政采“心聲”
2013年
★關于“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建議的答復
2013年,全國人大代表在《關于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制度的建議》中提到,政府采購近年來暴露出如價格偏高、質量不好、技術落后等問題,電子產品采購表現尤為突出。2月28日,財政部在官網發布相關答復摘要。
答復中,財政部表示,為解決上述問題,各級財政部門采取了諸多措施,如推行臺式計算機、打印機、空調等電子產品的批量集中采購工作批量集中采購價至少低于同期市場平均價20%,加強了政府采購需求管理;明確協議供貨招標的產品必須是市場通用的主流產品;引入中關村價格指數等第三方價格對協議供貨產品價格進行監測等。
下一步,財政部將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完善政府采購制度。一是制定協議供貨采購管理等制度辦法,簡化采購程序,完善電子采購系統,進一步提高采購效率。同時,研究建立采購需求論證和采購產品定期評估等制度。二是擴大批量集中采購實施范圍,對通用性強、規格標準統一、便于歸集的通用辦公產品逐步實行批量采購。三是建立以市場通用產品為基礎的產品更換機制,定期更新協議供貨產品。四是加大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力度,全面公布協議供貨產品的市場平均價、歷史成交價和采購人采購價,廣泛接受社會各界和公眾監督。五是進一步完善供應商投訴處理機制,既保障供應商合法權利,又對供應商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推動政府采購誠信體系建設。
★關于“加大注冊會計師服務政治、社會、經濟力度”提案的答復
全國第十二屆政協委員、湖北眾環海華會計師事務所總經理石文先在《關于加大注冊會計師服務政治、社會、經濟力度的提案》中提到,加大注冊會計師服務政治、社會、經濟的力度是社會管理創新的需要,是促進政府職能轉型的需要,要將政府購買注冊會計師服務制度化,真正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對此,財政部在答復中表示,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拓展會計師事務所的服務范圍,加大政府購買注冊會計師服務的力度,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的智力專長和專業優勢,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社會管理、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構建和諧社會等一系列重要精神的客觀需要。
近年來,財政部積極采取各項措施推進政府購買注冊會計師服務制度,不斷擴大政府購買服務范圍,未來一段時期,財政部將逐步健全完善政府購買注冊會計師服務的制度體系,加大對政府購買注冊會計師服務的財政預算資金支持,進一步擴大政府購買注冊會計師服務的范圍。
2012年
★關于“促進旅游業發展財政應出臺經濟政策”建議的答復
財政部在答復中表示,為落實國務院提出的將旅游業培育成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的要求,財政部門不斷加大對旅游業的支持力度。
其中,在建立健全支持旅游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方面,財政部指出,近年來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財政稅收優惠政策,如允許旅行社參與政府采購和服務外包,明確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可享受中央財政促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等。
★關于“進一步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案的答復
全國政協委員在《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提案》中建議國家有關部門認真研究當前農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適當提高保障水平。按照人、財、事相統一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基層社會救助工作能力建設。
財政部在答復中表示,近年來,財政部會同民政部采取多項措施,指導鼓勵各地落實救助責任,如積極推廣典型經驗,指導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配備落實基層工作人員,確保基層社會救助工作高效運轉。
★關于“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戰略實施扶持初創小型微型企業科學發展”提案的答復
財政部在答復中表示,中小企業是我國數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業群體,在經濟增長、科技創新、解決就業、保障民生等方面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發展,不斷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財政部積極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出臺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其中包括關于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作為全國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財政部高度重視通過政府采購手段支持中小企業發展。2011年,先后印發了《關于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庫〔2011〕124號)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采取預留采購份額、降低門檻、價格扣除、鼓勵聯合體投標和分包、信用擔保等措施,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并通過政府采購計劃管理、合同管理、報告和公開制度、信息化建設等措施予以保障,同時要求各級財政和有關部門加大對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培訓指導及專業化咨詢服務力度,提高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能力。而提案中所提建議已在現行政策中得到了體現。
2011年
★關于“擴大中央財政對中小企業扶持力度”提案的答復
財政部在答復中表示,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力量,對我國經濟增長、財源建設、技術創新、擴大就業等貢獻日益突出。多年來,中央財政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發展,積極貫徹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在財政資金、稅收優惠、政府采購、財務會計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中小企業提高自身素質,增強競爭力,營造公平和寬松的外部發展環境。下一步,財政部將根據中小企業發展的實際需求,進一步創新支持方式,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資金供給。
2010年
★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國創業政策體系”建議的答復
“就業是民生之本,創業是就業之基。”民建中央在2010年提交《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國創業政策體系的提案》提出,當前我國創業“瓶頸”和創業政策缺陷主要表現在創業融資難、創業服務體系不完善等問題上,為此,民建中央提出了優化創業融資體系、通過政府引導和制度創新等六條建議。
針對這一提案,財政部從八個方面作出答復。其中,在關于將中小企業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問題上,財政部表示,通過政府采購政策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符合政府采購法規定。近年來,各級財政部門采取了多種措施,通過加大采購信息透明度和降低參與門檻等提高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能力,增加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機會。從近兩年政府采購實施情況看,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中小企業越來越多,獲得的采購合同逐年增加。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要求,財政部已起草了《中小企業政府采購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了支持中小企業政府采購的政策措施。但按現行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我國絕大部分企業皆為中小企業,扶持政策范圍太廣,缺乏可操作性。目前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中小企業界定標準,待新的標準出臺后,財政部將據此研究出臺《中小企業政府采購管理辦法》。
★關于“支持新能源汽車發展”建議的答復
財政部在答復中指出,發展混合動力等新能源汽車有利于促進我國汽車技術進步,實現汽車產業跨越式發展,有利于推動節能減排,有利于推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財政部贊成提案中的建議,并已會同有關部門出臺政策措施支持混合動力轎車等新能源汽車發展。
近年來,國家全面推廣節能汽車,加大了政府采購力度,將節油效果明顯、技術成熟可靠、經濟較為可行的混合動力汽車列入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下一步,財政部還將進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大力促進混合動力等新能源汽車發展。
★關于“政府購買非營利社會組織公共服務”提案的答復
全國政協委員江紹高提交《關于政府購買非營利社會組織公共服務的提案》,建議把非營利組織參與政府采購提上日程。當年,財政部在答復中表示,非營利組織的發展對提高社會就業率、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和促進社會和諧具有積極作用,理應通過政府采購手段予以支持。多年來,財政部對利用政府采購手段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非常重視,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財政部依據《政府采購法》,進一步細化了通過招標方式采購公共服務的程序和要求;另一方面,為降低政府采購公共服務的成本,充分發揮政府采購的規模效益,各級財政部門大力推動將汽車維修、會議服務、信息管理系統開發及維護、城市綠化等服務項目納入政府采購。
同時,答復中指出,下一步,財政部將充分吸收提案中的建議,一方面,加大政府采購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吸引更多的非營利組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另一方面,盡快制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政府采購政策,鼓勵和支持政府各部門不斷擴大發包的領域,明確對非營利組織的優惠政策,并積極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加快政府購買服務進程的措施,從而促進非營利組織的健康發展。
2010年之前
★關于“政府采購工作應建立和強化監督機制”建議的答復
2008年,人大代表提交《關于政府采購工作應建立和強化監督機制的建議》,對此,財政部從三個方面作出了答復。
第一,要在我國建立科學、規范的政府采購管理制度體系,首先要完善法規制度體系。對于采購活動中出現的采購商品抬價、以劣充優、售后服務不到位問題,財政部準備通過采購活動考核評價、不良行為公告和政府采購市場禁入等制度,全方位推進政府采購監管體系建設。第二,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或民主黨派成員做政府采購工作監督員是一項好的建議,它有助于我國政府采購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提高政府采購制度的公信力。今后,財政部要積極推動這一監督模式在全國的推廣。第三,各級財政部門作為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該依法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責,逐步做到對政府采購全過程的監管。
★關于“政府采購優先購買自主品牌汽車產品”建議的答復
2008年,財政部在答復中表示,支持自主創新,符合政府采購法精神。2006年以來,財政部配合科技等部門制定了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從政府采購預算、評審、合同、首購訂購等方面給予自主創新產品優惠待遇,同時,制定了政府采購進口產品審批管理辦法對采購進口產品的行為進行規范。下一步,財政部將采取進一步措施切實發揮政府采購支持自主創新汽車產品的作用。其中包括研究制定詳細的評審標準和評審方法確保優先采購自主品牌汽車產品的政策落到實處;對政府采購政策實施效果實行跟蹤問效,確保政府采購對自主創新產品的支持力度等。
★關于“防止政府采購中腐敗”提案的答復
2007年,政協委員在《關于防止政府采購中腐敗的建議》中指出,政府采購本身是一項預防腐敗發生、加強廉政建設的重要制度,但仍然存在少數不法供應商利用制度漏洞,與采購人和代理機構相互勾結,牟取不正當利益的現象。對此,財政部在答復中表示,針對這一現象,一方面財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加大了對相關案件的查處力度;另一方面,財政部門加大了制度建設的力度,從完善制度層面防止違法行為的發生。同時,答復還詳細說明了關于政府集中采購體系建設問題、關于協議供貨問題、關于會議定點的問題、關于加強監督管理的問題四個方面情況。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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