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不得組織針對某新業態稅務檢查
稅總:不得對新興業態組織稅務檢查
《經濟參考報》記者6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稅務總局近日下發意見要求,各級稅務部門今年內不得專門統一組織針對某一新興業態、新型商業模式的全面納稅評估和稅務檢查。
專家表示,通過不斷完善對新興業態、新型商業模式的稅收政策支持體系和管理服務措施,有利于培育新經濟增長點,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上述內容出自《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堅持依法治稅更好服務經濟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稅務部門將不斷完善對新興業態、新型商業模式的稅收政策支持體系和管理服務措施。著力優化政策環境。深入分析電子商務、互聯網+等新興業態、新型商業模式的特點,積極探索支持其發展的稅收政策措施,特別是對處在起步階段、規模不大但發展前途廣闊、有利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經濟形態,要嚴格落實好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等稅收扶持政策,堅決杜絕違規收稅現象。
稅務總局稱,還將深入研究改進管理和服務的措施,積極探索實施促進新興業態、新型商業模式健康規范發展的管理和服務措施。
有稅務專家認為,《意見》明確要深入分析電子商務、互聯網+等新興業態、新型商業模式的特點,積極探索支持其發展的稅收政策措施,具有重要意義。同時,還強調不要搞運動式的稅收征管,要服務于經濟發展、經濟轉型。
事實上,稅務系統每年都會組織稅收專項檢查,選擇一定行業進行全面納稅評估和稅務檢查,此前從未專門強調不得對具體某個行業進行稅務檢查。
一位接近稅務系統的人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我國電子商務的稅收并沒有在稅收政策上給過優惠,但在稅收征管上存在一定空白和漏洞。淘寶商家等沒有線下實體店、沒有進行稅務登記的商家,游離在稅務征管體制外。天貓等線上線下交易并存、有稅務登記的商家,稅務機關對其線上交易的稅收征管也沒有投入太多力量。
“在各地稅收壓力比較大的情況下,很多稅務機關希望在電子商務等業態上擠出一些水分。各地稅務機關為了完成稅收任務自行發起一些針對電子商務的稅收檢查。但在這種情況下,以收入為目的的稅收檢查很可能傷害新興業態,不利于促進、培育其發展。”該人士表示。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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