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目錄接軌為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加力”
《2016-2017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公布,其中結合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對服務類采購品目進行了修改和細化
兩目錄接軌為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加力”
本報訊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正式公布《2016-2017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以下簡稱《目錄及限額標準》)。其中重點對服務類采購品目進行了調整,納入了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相關品目,以此助推政府購買服務改革。
廣西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為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目錄及限額標準》重點對服務類采購品目進行了調整,根據財政部印發的《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結合本地實際,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納入了新一期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啟用了公共設施管理服務、金融服務、展覽服務、專業技術服務、環境服務、交通運輸和倉儲服務、教育服務、文化、體育、娛樂服務、農林牧副漁服務、課題研究等品目,并細化了租賃服務、商務服務的具體內容。
除了服務類品目,《目錄及限額標準》還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的通知》(財庫〔2013〕189號)對前一期目錄中部分品目的編號做了修正,并取消了因特網ESP接入等采購品目。此外,還補充完善了防火墻、文印設備、電源設備、電動自行車等采購次數發生較多的品目。
《目錄及限額標準》明確,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為:自治區本級、市單項預算金額(年度)在10萬元以上或者單項預算金額(年度)在10萬元以下但批量預算金額(年度)在30萬元以上的貨物;自治區本級、市(年度)同一預算級次單位預算金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自治區本級、市單項預算金額(年度)在10萬元以上或者單項預算金額(年度)在10萬元以下但批量預算金額(年度)在30萬元以上的服務。
在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方面,《目錄及限額標準》規定,單項或者批量采購金額達到120萬元以上的各類貨物、單項或者批量采購達到80萬元以上的各類服務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同時,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采購金額2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
隨《目錄及限額標準》印發的通知要求,各市、縣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在逐步擴大政府采購范圍、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的基礎上,依照該目錄調整本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制定本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并報自治區財政廳備案。《目錄及限額標準》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
(陳玲)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lei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