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府采購編制“三年滾動目錄”
新疆政府采購編制“三年滾動目錄”
(原標題:我區政府采購編制“三年滾動目錄”)
本報烏魯木齊11月29日訊記者托亞從自治區財政廳獲悉:為提高政府采購業務監管和執行效率,適應從2015年起各級財政實行的三年滾動預算編制改革,自治區財政廳政府采購辦近日制定出臺我區2016年—2018年《集中采購目錄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
去年年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出臺,明確從2015年起各級財政開始編制三年滾動預算,為保證預算編制和政府采購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自治區采購辦積極響應政策,將其與政府采購具體工作相結合,規范集中采購目錄的編制。
自治區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主任吳蘭香說,編制三年滾動預算能有效避免預算編制時“占規模”的情況,同時減少大規模結余資金影響資金配置效率等現象的出現。
與2014年—2015年的《集中采購目錄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相比,新制定的采購目錄均大幅提高了公開招標及政府采購的限額標準,其中貨物、服務類項目公開招標限額分別從80萬元、60萬元提高到150萬元,工程類項目公開招標限額從1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與之相適應,貨物、服務類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分別從5萬元、1萬元提高到10萬元、5萬元,工程類項目分散采購標準從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此舉主要是避免相關單位頻繁招標,提高政府采購的效率和規范性。
為防止采購品目涵蓋過大過寬、產品范圍指向不清晰、產品升級換代等問題,新目錄對部分品目進行了調整,明確部門集采范圍,新增加“地理信息系統”“網絡線路租賃服務”等7個品目,刪除“移動存儲設備”“照明設備”等8個品目。
目錄還首次明確了部門集中采購的范圍,對自治區公安系統采購警械設備、自治區武警消防系統采購消防設備等實行部門集中采購。
此外,目錄在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會議召開場所定點管理,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力度,探索PPP項目采購等領域也做出規定,體現了政府采購在落實國家重要政策、推進重點改革方面的意義。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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