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貸”讓銀企合作“開花結果” ——安徽省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紀實
“政采貸”讓銀企合作“開花結果”
——安徽省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紀實
■ 本報記者 柳青 袁瑞娟 通訊員 侯洪瑋
合肥鴻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電源產品推廣銷售的企業,截至目前,企業已經累計獲得“政采貸”授信3次,支用26次,從東莞銀行合肥分行共貸款2990萬元,單筆支用最低金額僅為9.97萬元。回想起2013年11月第一次申請“政采貸”,企業負責人仍心存感激:“當時采購人的確認蓋章一直下不來,我們都放棄了,是安徽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處(以下簡稱“采購處”)和銀行的堅持、協調,才幫我們辦下了‘政采貸’,這筆錢給了企業喘氣的機會。”如今該企業發展已經步入正軌,在政府采購領域也是小有業績。
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速中小企業發展,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如何有效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安徽省財政廳自2013年9月開始啟動政府采購信用融資及融資擔保(以下簡稱“政采貸”)試點,截至目前,已累積發放貸款300余筆,累計貸款金額48980萬元,沒有出現一筆不良貸款,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得到有效彰顯。
市場主導 財政引導
2013年4月,結合自身經濟形勢以及政府采購服務中小企業的要求,安徽省財政廳決定開展“政采貸”試點業務,當年9月,《安徽省政府采購信用融資及融資擔保試點工作方案》正式出臺,試點工作率先在省本級開展。2014年年底,省財政廳下發《安徽省政府采購信用融資及融資擔保工作方案》,決定擴大“政采貸”業務實施范圍,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開展“政采貸”工作。
“從廳黨組作出決定,到試點,再到全省范圍開展‘政采貸’,每一步我們都是有備而為的。”采購處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政采貸”是銀行機構以政府采購誠信考核和信用審查為基礎,憑借中小企業取得并提供的政府采購合同,按優于一般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直接向申請貸款的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所以,實行政采貸,政府不大包大攬,也不當甩手掌柜,而是通過提供銀企對接的機會和相關的服務支持,讓銀行和企業發揮各自優勢和特長。”
基于此,安徽的“政采貸”倡導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市場主導、財政引導;資源選擇、自主決策;先行償付、再行追賠”。按照這個原則,“政采貸”將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主導作用,財政部門積極做好政府采購信用融資及融資擔保的引導和監管工作。中標或成交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自愿選擇是否申請信用融資或融資擔保業務;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和專業擔保機構則依據其內部評審制度和決策程序,自主決定是否為供應商提供信用融資或融資擔保。而當供應商出現違約情形,承擔保證責任的專業擔保機構應當先行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及時進行償付,償付完成后,再向供應商進行追償。
為更好發揮政府采購的監管職能,《方案》對銀行、擔保機構、貸款利率及擔保利率作出了規定。要求銀行及專業擔保機構應當制定相應的工作規程(包括申請條件、操作流程),建立滿足政府采購工作需要的快捷通道,平等對待所有參與供應商,對符合申請條件的供應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障礙。并應優化融資流程,對供應商成功提交的貸款申請,從申請時點起,銀行及專業擔保機構一般應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6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及放款。銀行及專業擔保機構要建立相應臺賬和報備制度,按季度將信用融資或融資擔保業務開展情況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對備受關注的貸款利率及擔保費率這塊,《方案》規定由雙方自行商定,貸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20%,有融資擔保的項目上浮最高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年擔保費率最高不得超過1.5%。不得再另行收取相關管理咨詢費用或附加其他條件。期間對于中央統一制定政策,涉及農業、教育、文化、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科學技術、計劃生育、環境保護、保障性住房和村級組織運轉經費等民生項目,以及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政府采購項目,貸款利率和擔保費率應當適度下調。“目前,我們正在跟銀行協商,實現政府采購信用融資貸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25%.”
同心同力 多方共贏
沒有落實,再好的政策都是一紙空文。而政策要落地,社會的知曉度是關鍵的一步。
記者在安徽采訪時發現,東莞銀行、光大銀行等在合肥的各大網點里,“政采貸”的宣傳冊擺在了顯眼的位置,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宣傳欄的地方,就有“政采貸”的相關資料。而無論是采購人還是供應商、代理機構,都能對“政采貸”說出個門道來……但采購處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政策出臺初期,情況可不是這么樂觀。
這一點,東莞銀行合肥分行業務管理部總經理查蕊也是深有體會,她告訴記者,2013年的時候,都是銀行主動聯系中標供應商,向供應商介紹“政采貸”。東莞銀行合肥分行“政采貸”的第一個客戶是合肥鴻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當時給他們電話,他們以為是騙子,還說哪有這好事。”因為了解的人少,所以每一筆“政采貸”要花費的時間和精力都很多,不是供應商那邊手續不全,就是采購人那邊不肯確認蓋章。所以,對銀行的業務員來說,“政采貸”是一件費神又不怎么賺錢的“苦差”。
安徽省政府高度重視政府采購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省長李錦斌專門就此項工作作出指示,要求省財政廳、省經信委及相關部門提出四項清單,即差距清單、癥結清單、整改清單、責任清單,確保各項政府采購政策落到實處,支持中小企發展。省財政廳領導親自參與“政采貸”政策制定,包括政策是否具備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多方聯系協調銀行和擔保機構,調動各參加方積極性,切實保證政策有效“落地”,并多次過問“政采貸”工作進展情況。領導高度重視、政策“接地氣”、流程設置簡便、風險高度管控,這為安徽“政采貸”工作得以順利推進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試點期間,安徽省財政廳耐心地向采購人宣傳政策,積極協調集中采購機構在現有條件下為銀行及專業擔保機構提供宣傳場所,在顯著位置擺放宣傳資料,提供采購單位和供應商相關信息,解答供應商相關咨詢。
同時,多次專門召開試點銀行的座談會,就銀行流程優化、服務以及貸款利率等與各家試點銀行溝通、解決問題。隨著“政采貸”影響逐步擴大,參與到“政采貸”的試點銀行也從最初的5家增加到10家,不少試點銀行開始為“政采貸”量身定做了一系列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如東莞銀行對“政采貸”業務方案進行優化,對誠信指數高和社會信用好的供應商,一次授信,可循環支用。客戶不受網點及營業時間限制,隨時通過個人網銀申請支用及還款,貸款資金實時到賬。貸款期限以天為單位,按日計息。借款次日起隨時可以提前還款,不收取提前還款手續費。
“我們從第一筆業務的落地到現在為30家客戶投放98筆流動資金貸款,金額合計1.4億元,都離不開財政廳的支持。”東莞銀行合肥分行行長張志超告訴記者,銀行的第一筆業務就得益于采購處跟采購人單位的及時溝通才順利辦理,如今這家企業已經成為了東莞銀行的忠實客戶了;因為在“政采貸”合作過程中感受到政府和銀行的幫扶,合肥科隆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把國際業務也放在了東莞銀行。在張志超的心里,遇到困難,不用有任何猶豫,可以直接把電話打到采購處,采購處總能給他們一個滿意的答復。
“‘政采貸’不是純粹的商業貸款,要更多地站在支持產業發展、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角度來考慮。因此,如何確保好政策變成實實在在的利益,讓各方受益,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不可小覷。”采購處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制度設定初期,財政廳就把對各方當事人落實“政采貸”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起協調機制當成一項重點工作來做,明確對經溝通協調后仍拒不接受信用融資或融資擔保備案函的采購單位,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暫停支付采購資金;對不按本方案要求開展工作的采購代理機構,督促改正,情節嚴重或拒不改正的,給予適當的行政處理;對違反本方案規定的銀行或專業擔保機構,督促改正,情節嚴重的,取消資格,給采購單位或供應商造成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政府采購供應商,依法作出處理。銀行或專業擔保機構和供應商發生糾紛的,按有關法律處理。同時,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定期對“政采貸”執行情況及數據進行統計和核查,協商解決存在的問題。
“政采貸”實施一年多以來,執行效果也越來越貼近制度設計的目標“推動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實施領域進一步擴展,政府采購服務中小企業能力進一步增強,政府采購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誠信體系建設邁出實質步伐,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能力顯著提高”。作為受益企業的合肥科隆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合肥鴻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業負責人就表示,以政府采購合同為依托的銀證企融資平臺,使企業順利進入試點銀行授信準入門檻,幫助他們最大限度解決了資金短缺問題。同時,參與到“政采貸”中來后,他們更加重視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因為,只有通過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實現理念創新、管理創新和產品創新,才能增強加強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能力,提升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誠信度,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今年,安徽在全省開展“政采貸”,蚌埠、銅陵、六安等地紛紛根據實際情況推廣“政采貸”并取得一定的成績。“在眾多需要發揮的政策功能中,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是政府采購的應有之義。從省級試點到全省推開,安徽的‘政采貸’工作要在全省開花結果。”采購處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下一步,資金支付方式將由直接支付變為授權支付,很多細節需要完善;“政采貸”業務管理機制要健全;搭建宣傳平臺,在全省推廣“政采貸”的工作要進一步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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