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類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擬定期公布
八類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擬定期公布
本報北京7月3日電 (記者白天亮)非法使用童工等8類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擬規(guī)定必須向社會公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就《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暫行辦法》向社會征求意見,公布的內容包括違法行為市場主體全稱、登記注冊號碼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違法事實、處理情況等。
征求意見稿提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以下8類已查處結案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應當向社會公布。一是克扣、無故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導致集體上訪等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二是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或繳納社會保險費,造成嚴重后果的;三是非法使用或介紹童工,造成童工傷殘或死亡等嚴重后果的;四是違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guī)定,嚴重損害勞動者健康或導致勞動者死亡的;五是違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guī)定,造成嚴重身心損害等后果的;六是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勞動保障行政處罰決定并符合申請聽證條件的;七是因拖欠勞動報酬以外其他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fā)的30人以上集體上訪等群體性事件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突發(fā)事件的;八是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
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實行定期和不定期公布相結合方式進行。依據(jù)征求意見稿,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每半年至少向社會公布一次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yè)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chuàng)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jīng)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yè),推動政府采購發(fā)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yè)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jīng)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yè)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fā)展事業(yè)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shù)剜]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