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十策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國務院十策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建立健全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體系作出部署。
《通知》提出了十條具體政策措施: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逐步完善并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免學雜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加快落實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和異地就醫結算辦法;加快實施統一規范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支持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中的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并享受職業指導、介紹、培訓及技能鑒定等公共就業服務和扶持政策;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在根據戶籍人口測算分配均衡性轉移支付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向持有居住證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支出需求;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考慮持有居住證人口因素;支持提升城市功能,增強城市承載能力;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等。
《通知》強調,完善轉移支付制度,確保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財力不因政策調整而減少;強化經濟發達地區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基本公共服務的職責,中央財政給予適當獎勵;加大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地區尤其是中西部地區中小城鎮的支持力度,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就近城鎮化;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權利,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享有的既有權益。
一些業內人士表示,這一最新政策體現出落戶、加錢、不動地這三條主線,體現了財政政策統籌與精準的思路。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表示,例如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落戶方面,通知明確中央財政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獎勵機制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可以促進解決在城鎮化中教育醫療等方面增加支出所帶來的資金緊張問題,十分科學。
此外,有分析稱,通知中重要的一點,就是免除了農村轉移人口的“后顧之憂”。提出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這關系到整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度的穩定。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原副組長陳錫文強調,很多農民為什么不敢進城,不愿進城,有很多原因。“一個是城里人很多公共服務沒有提供給他,且他最大的一個擔心就是換成城市戶口之后,會不會強迫把那幾個權利收走。現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幾個文件都明確地告訴了不收,維護權利。因為這是一個財產權利,它不因為職業、居住地的變動就一定要去變動它。”陳錫文說。
(記者 林遠 何雨欣 王立彬 汪奧娜)
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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