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評標結果拒絕專家傾向性
【標準化建設走進天津】
本報記者邢曉丹
“我們的評標室都是開放的,供應商在遵守紀律的前提下,可以在現場監督。”在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中心負責人一邊帶領記者參觀評標室,一邊向記者介紹,為了充分利用評審專家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同時又保證評分更加客觀公正,該中心在對評審專家使用和管理上下了很大的功夫。除了開放評標室以增加社會監督力量之外,該中心還在評分細則上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以盡量減少評審專家主觀因素對采購結果的影響。
評分細則客觀化
天津市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設備處處長劉光毅作為一名資深的評審專家,在天津市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已有六七個年頭。劉光毅以自己的親身體會告訴記者:“以前評標的時候,評審專家的主觀因素對采購結果影響較大,但是現在已大大減少。”
他介紹,現在客觀分占比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了10%左右,能占總分的48%到49%。“客觀分都是硬標準,專家沒辦法把主觀因素加進去。”劉光毅說,“如果按照標準企業只能得1分,那就只能給1分。客觀評分的時候,哪個專家評的分都一樣。”客觀分打完之后,該中心還要求供應商對其進行簽字確認。如果供應商對某個客觀分存在異議。專家組也要出面進行釋疑。
“我們一直在盡量減少評審專家主觀因素對結果的影響,所以像信譽度和知名度這些評分項目,都已經被我們刪掉了。”該中心招標部負責人說,“現在我們力爭將主觀分也客觀化。”
特殊高分要說明
雖然該中心提高了客觀分的比例,但是評審專家的主觀分依舊占了總評分一半多。為了進一步防止評審專家在主觀評分時出現違規違紀行為,該中心對于評審過程中出現的特殊高分給予了“特殊待遇”。
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在評審過程中,一位評審專家對某家供應商的某項評分明顯高于其他專家的評分,那么該專家就要對這個特殊高分進行說明。“如果這位專家的解釋合理,還需專家在這個評分及說明旁邊進行簽字確認。”該負責人說。
據記者了解,該中心做完項目后,都會將各個供應商的客觀得分在現場公布,由供應商親自核算并確認,同時公布每位供應商在評審過程中所得的總分。“客觀分可以根據招標文件中的評分細則由供應商自己計算得出,再加上公布出來的總分,也就是說每個供應商都可以算出來在該項目中自己得到的主觀分。”該中心工作人員解釋說。評標過程如此的公開,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評審專家的自律。
評審專家需自律
如何做好評審專家的管理工作,這是很多政府采購部門面臨的一大挑戰。多年來,天津市在這方面進行的積極探索,成為各地學習借鑒的經驗。
天津市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先后出臺了多個關于評審專家的管理辦法,市政府采購中心在使用評審專家的時候,也力爭營造一個公平透明的環境。
劉光毅告訴記者,他在參加政府采購項目評審的過程中,曾遇到過同組的評審專家有違規違法行為的苗頭,所幸中心項目負責人總會在第一時間就將苗頭“撲滅”。“出現違規違法行為的專家多為剛進入政府采購領域的新手。時間一長,經過多次培訓和學習,大家的自律意識普遍增強了。”劉光毅說。據了解,2005年天津市財政局印發了《天津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考核暫行規定》,2009年又出臺了《天津市優秀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和優秀政府采購監督員表彰辦法》。此外,該市每年都組織評審專家進行業務學習。
目前,天津市正在對新一輪優秀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進行評選。一位候選者告訴記者:“評上優秀沒有物質獎勵,但我們都非常在意這個榮譽,評上了將充分證明我們的工作成績,所以現在大家爭先創優意識很強。在這樣的一個環境和氛圍下,違規違法的評審專家自然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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