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共資源的配置權交給市場
把公共資源的配置權交給市場
——廣東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年發展歷程紀實
廣東省惠州市紅花湖景區服務點經營權項目去年底在公共資源中心交易后,成交的11個項目5年租金底價總額213.15萬元,而中標租金總價952.97萬元,增值739.82萬元,增值率347.1%。
這只是惠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成立5年的成績一隅。無論是“簡化操作、精減手續”的日常管理,還是“政府采購權責清單制度”的創新之舉,惠州在公共資源交易改革方面“大招”不斷,5年來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成交總額達1596.36億元,增收68.42億元,節支21.18億元,增收節支合計89.6億元,改革紅利正在不斷釋放。
市場化配置機制成熟
“目前全市小到魚塘、山地承包,大到土地拍賣、政府重大建設項目,都統一納入到交易中心場內交易,極大地壓縮了場外交易空間,充分發揮了市場配置作用。”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近幾年全市新增了政府購買服務、部門集中采購類及非集中采購、林業權流轉、公共資源類涉訴資產、迎春花市、海域使用權、公共文化體育資產租賃權經營權、國有(集體)企業物業租賃權、市屬醫院、學校食堂承包經營權、耕地儲備指標、BT和BOT建設項目、PPP項目等數十項類型項目進場交易,使交易目錄從最初的28類擴充到目前的54類。
該負責人說,全市通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改革,把配置公共資源的“權力”交給市場,已基本形成市場化配置機制。例如,2016年市超標電動自行車報廢回收項目,掛牌底價為18.46元/輛,中標價83.46元/輛,增值65元/輛,增值率352%。
另外,惠州市區江北21號小區商服及住宅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掛牌起始價為2.08億元,成交價6.92億元,增值4.84億元,增值率232.7%。“由于網上‘背靠背’交易,交易由市場說了算,實現國有土地和資產大幅增值。”該負責人如是稱。
投標企業逾六成來自外市
在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改革過程中,惠州梳理制定政府采購、建設工程交易、土地礦業交易、產權交易等四大塊業務的28項服務事項清單,對各項服務進行簡化操作、精減手續、流程再造。
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相關要求,2016年該中心將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整合為分中心,惠州成為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試點市,率先完成四大業務全流程數據與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平臺的對接。
目前,惠州正按照“一個平臺、全市共享”的原則,全力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制度規則、技術標準、數字認證的全市統一。
據介紹,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與市財政局、市監察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工作若干事項的通知》,對政府采購流程環節進行了創新與優化,強化市場調查功能,明確采購人委托采購的辦結時限,規范委托受理的工作,實施政府采購活動電子監察。
該負責人稱,該中心會同市紀委、市財政局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國建立“政府采購權責清單制度”,在編制招標文件時引入政府負面清單管理,明確禁止出現對潛在投標人的歧視性條款,保障政府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陽光透明。
惠州還統一規范全市“施工、監理、勘察、設計、規劃、園林、造價咨詢”等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格式范本,建立和全面實施采購招標文件編制標準化、模版化,并將這些成果在網上公開,不僅對各類招標文件的制作予以規范,提高辦事效率,還壓縮招標文件在編制時自由裁量權,防止招標文件“量身定做”和設置不公平條款。
得益于這些創新舉措,惠州政府采購活動的開放程度不斷提高。數據顯示,在參與惠州政府采購項目的投標企業中,35%為本地企業,65%為外市企業,其中省外企業占全部投標企業數量達31%。
大數據和信用體系應用還有空間
雖然惠州公共資源交易改革取得很大成效,已成為惠州品牌改革的樣本,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
“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雖已實現機構整合,但在系統平臺、制度規則、數字認證、技術標準、服務標準上還有待繼續完善和統一,在大數據運用方面、在誠信系統建設和使用方面還有待加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方面坦言。
據介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各分中心普遍存在交易場所不足、人手短缺的情況,影響交易服務。此外,在公共資源交易更加科學化,在實現增收節支方面還應挖掘潛力,在簡政放權、簡化手續、方便企業群眾上還應加強。
破解這些難題有何建議對策,該如何發力?該中心相關負責人認為,為盡快實現全市系統平臺、制度規則、數字認證、技術標準、服務標準的統一,全市要統籌推進工作,市、縣兩級交易中心均要派出精干業務人員,成立相關工作小組,共同推進和落實相關工作。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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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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