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
遼寧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
該省提出,到2020年底,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全面推開
本報訊 遼寧省財政廳、省編委辦近日出臺《遼寧省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實施方案》,通過推進全省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增強事業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充分激發事業單位活力,促進事業單位改革與發展。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0年底,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全面推開,事業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現由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擔并且適宜由社會力量提供的服務事項,全部轉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促進建立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財政經費保障與人員編制管理的協調約束機制。
實施方案規定,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為政府購買服務購買主體,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不得參與政府購買服務,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為政府購買服務的承接主體。同時強調,在合同履約管理、績效管理、監督管理、信息公開等關鍵環節,規范實施政府購買服務。
實施方案還提出了推進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主要措施,包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經費管理模式、政府向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購買服務方式、制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以及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退出政府購買服務的目標要求等。在購買方式上,實施方案提出,要采取靈活適宜的購買服務方式。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批復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可采取直接委托方式向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購買服務,并實行合同化管理,其中:屬于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通過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實施;已經采用競爭性購買方式的,應當繼續實行。政府新增用于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的支出,應當優先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積極推進采用競爭擇優方式向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購買服務,逐步減少向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直接委托的購買服務事項。鼓勵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與社會力量平等競爭,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
(曹冬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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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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