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操作更細化
【摘要】
最高檢: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操作更細化
本報北京6月28日電(記者龔亮)修訂后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實行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28日正式向社會發布。修訂后的《規定》共五章27條,較之前《規定(試行)》,操作上更加細化,為各級檢察機關開展以案釋法提供更加規范、明確的操作指引,增加了“辦案釋法”的概念,并明確檢察官以案釋法中有不當行為的,應當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檢察官以案釋法,是指檢察官對所辦理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辦案程序等問題進行答疑解惑、釋法說理,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活動。2015年7月,最高檢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實行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的規定(試行)》,正式建立并實行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
責任編輯:lizheng
本文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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