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政采人所想 給政采人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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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國政府采購高級研討班(第2期)在寧夏成功舉辦
本報訊 記者韓馨儀報道 上課時座無虛席、聚精會神,下課時掌聲雷動、爭相提問……2017中國政府采購高級研討班(第2期)在政府采購界再掀學習熱潮。近日,由中國政府采購報社主辦的2017中國政府采購高級研討班(第2期)在寧夏成功舉辦。培訓延續了以往一貫的優良品質,精心設置的課程內容精彩豐富,深受學員歡迎,培訓效果良好。來自全國各省市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和執行部門、采購人單位以及社會代理機構的200余名工作人員參加了此次培訓。
本次培訓課程內容既有理論基礎,又有實踐應用;既有業務指導,又有趨勢分析。授課老師均為國內知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起草專家和實操專家。具體課程內容包括:采購需求編制指南;如何做好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及案例分析;政府綠色采購介紹;政采實踐操作系列談之常見問題解析及專家現場答疑。
談及此次培訓課程的設置考慮,《中國政府采購報》總編輯齊玄江表示,作為財政部主管的專業媒體和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中國政府采購報》時刻“圍繞中心工作,促進政策落地;突出服務理念,當好參謀助手”,發揮媒體宣傳作用。尤其是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后,《中國政府采購報》有責任有義務進行多種形式的普法宣傳工作。“培訓是對采購政策法規進行解讀、宣講的最好形式之一,是配合財政部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普法宣傳教育的最佳途徑之一。”他說,《中國政府采購報》所舉辦的培訓也突出了該報“為政采人說話,讓政采人說話,說政采人的話”的辦報理念,使培訓能夠“想政采人之所想,給政采人之所需”。
科學合理地確定采購需求,是對政府采購管理從源頭加強的必要之舉,也是采購人此前呼聲最高的培訓內容之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三處副處長王浩為大家帶來了中直機關采購中心的采購需求編制指南,并進行了詳細的講解。據悉,中直機關采購中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深入開展調研和學習總結成熟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中直機關采購工作實際,選擇部分通用性強、采購數量多的項目類型,研究編寫了臺式計算機、辦公家具、電梯、印刷(期刊)、物業管理等5類項目的采購需求編制指南,供中直機關采購單位參考使用。本次培訓王浩與學員分享了這些“干貨”,并且利用課下時間盡可能地為學員答疑解惑,助大家夯實業務基礎。
依法依規處理投訴質疑方面的內容深受監管部門和集采機構歡迎。浙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副處長費國炎以“如何做好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及案例分析”為題,為大家從理論到實際進行了全面、立體的講述。內容包括:質疑、投訴的概念;如何正確認識供應商質疑和投訴;投訴處理的重點環節;案例;提高案件處理質量應注意的問題等等。這些問題恰是日常工作中的疑慮焦點,授課內容從法律法規到實際操作應用“一網打盡”,讓學員大呼過癮。
綠色采購是指公共機構在采購商品、貨物或服務時,綜合考慮其整個生命周期的成本和環境影響所作出的選擇,是未來政府采購的發展趨勢。為此,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經營發展處副部長、資源節約產品認證暨政府采購推進辦公室主管李思彤就“什么是綠色采購”“國際綠色采購情況”“中國綠色采購概況”“節能節水產品認證與CQC”等方面向大家作了詳盡的介紹。據悉,與采購具有同等功能的商品和服務相比,綠色采購有助于保護環境和資源,促進綠色產業發展,推動綠色生產和消費等宏觀市場效應的實現,在實現采購價值最大化的同時也能夠最大化的降低環境影響的過程。
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徐舟則對實踐操作中的常見問題進行了專業的解析。具體包括: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怎么適用法律;差別待遇、歧視待遇怎么把握;采購人下屬單位能否參與投標;怎么對待分公司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評審委員會是否必須有采購人代表;如何認定供應商的企業規模類型;怎么理解和處理無效標和廢標;中標、成交無效后如何操作;怎樣依法依規組織重新評審;質疑的時效期間如何計算等十大方面。徐舟講課時理論基礎扎實,案例分析深入淺出,尤其是在專家答疑的互動環節,對法規條款信手拈來,對業務難點有問必答,展現了一位資深政采專家的風采。
為期四天的培訓為學員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習的好平臺,大家紛紛表示得到了一次難得的充電機會,并對接下來的培訓充滿了期待。對此,齊玄江表示,《中國政府采購報》將繼續發揮好財政部在政采工作宣傳的主渠道與主陣地作用,將“宣傳政府采購法規、解讀政府采購政策、發布政府采購信息、監督政府采購行為”的使命和職責落到實處,為政采人提供權威、專業的采購培訓。
據悉,為落實好《意見》,該報已主動舉辦了4期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普及與實踐研討班,研討班與財政部在各地的干部教育基地合作,報社突出服務,不以贏利為目的,研討期間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等精神。
接下來,中國政府采購報社將落實好《意見》中“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優勢,不斷創新普法節目、專欄、頻道,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法治宣傳教育”的要求,主動承擔普法服務工作,通過培訓等多種形式,對中央、省級政府采購各項政策法規進行解讀,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普及應用開展研討交流,對政府采購業務理論及實踐知識進行廣泛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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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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