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賬號應處置違規信息
公眾賬號應處置違規信息
北京晨報訊(記者 張璐)國家網信辦昨日印發《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將于10月8日起施行?!兑幎ā访鞔_,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平臺公眾賬號發布內容的監測管理,發現有傳播違法違規信息的,應立即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目前,一些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提供者落實管理主體責任缺失,部分用戶公眾賬號使用者傳播低俗色情、暴力恐怖、虛假謠言、營銷詐騙、侵權盜版等信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規定》強調,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都應當堅持正確導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維護良好網絡生態。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設立總編輯等信息內容安全負責人崗位,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規定》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注冊使用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發布政務信息或公共服務信息,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滿足公眾信息需求。同時明確,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資質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可以通過開設的用戶公眾賬號采編發布新聞信息。
《規定》所稱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網絡平臺以注冊用戶公眾賬號形式,向社會公眾發布文字、圖片、音視頻等信息的服務。具體而言,在各類社交網站和客戶端開設的用戶公眾賬號,如騰訊微信公眾號、新浪微博賬號、百度的百家號、網易的網易號、今日頭條的頭條號、騰訊的企鵝號、一點資訊的一點號等;在花椒、映客等直播平臺和秒拍、快手等短視頻平臺開設的用戶公眾賬號;在知乎、分答等互動平臺開設的對公眾答復的用戶公眾賬號等,均在規定適用范圍之內。
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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