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科研設備采購“放管服”再給力
云南科研設備采購“放管服”再給力
本報訊 近日,云南省財政廳針對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政府采購有關事項作出補充通知,出臺5項新舉措,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進一步提高相關單位科研儀器設備政府采購效率和加強管理。
據了解,云南省財政廳此次出臺的新舉措包括提高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限額標準,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可靈活選擇高效便捷的交易平臺,進場交易的政府采購項目不限于一個交易場所進行交易,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切實履行政府采購主體責任,預算主管部門做好本部門、本系統指導、管理和服務等5項。
在限額標準方面,云南省財政廳明確,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由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同一個預算下同一品目或者類別、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由采購人按照內控、財務等制度執行;同一個預算下同一品目或者類別、金額在1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屬于政府采購的分散采購項目,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在依法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并按規定向財政部門備案后,可以按照法定的采購方式和程序自行組織采購,但不得將非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項目作為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項目執行。
針對交易平臺的選擇,云南省財政廳提出,各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可以選擇符合財政部規定標準并經財政部門認可的第三方網絡平臺進行網上競價采購,也可以在本單位建立符合財政部《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總體規劃》和《政府采購業務基礎數據規范》的政府采購電子化交易平臺。
關于交易場所的選擇,云南省財政廳規定,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政府采購項目,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可就近就便選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交易。因交易中心場地有限不能滿足項目時間要求,或其他原因不能進場交易的,采購單位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留存有關證明后,按照國務院、財政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的有關文件,以及省政府關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文件的規定,可在具備錄音錄像條件、符合政府采購監管要求的場所交易。
在采購主體責任方面,云南省財政廳強調,各省屬高校、科研院所作為政府采購的主體責任人,應當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和云南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規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充分運用好《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完善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政府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和本通知政策,切實提高政府采購效率。
此外,云南省財政廳還要求,各省屬高校、科研院所預算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完善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政府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和本通知精神,結合本部門、本系統實際,簡化管理程序,優化服務流程,加強指導協調,完善本系統科研儀器設備政府采購管理規定。
(晨李)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