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成效“閃亮”信息統計成績單
四大成效“閃亮”信息統計成績單
本報訊 記者楊文君報道 記者近日從財政部2017年第二期政府采購業務(信息統計)培訓班上獲悉,十多年來,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不斷改進和完善,在信息統計體系建立、數據采集方式優化、考核機制健全、數據分析運用等方面成效顯著。
據了解,政府采購信息統計是政府采購管理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伴隨著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推進,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在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與發展中正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政府采購領域已形成一套比較完整規范的信息統計體系,并建立起政府采購從采購預算到采購計劃、采購執行、執行情況統計以及執行情況信息公開環環相扣的控制機制。總結過去十多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的成效,突出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統計報表反映內容日益豐富。經過不斷改進完善,已建立起由基礎數據錄入表、統計報表、填報口徑和分析報告4部分組成的政府采購信息統計體系,中央預算單位報表共有13張,地方報表在13張表的基礎上增加了4張反映地方財政部門管理工作以及新改革事項的報表,共有17張表,報表數據種類多、涵蓋范圍廣,既包括采購規模、采購方式組織形式等基礎數據,又包括貨物、工程和服務重點品目汽車、計算機等專項數據,還包括進口產品、節能環保產品扶持中小企業和監獄企業等政策功能數據,采購制度、招投標結果等信息公告數據,以及采購機構設置及人員、專家庫建設及專家數量等人才隊伍數據,能夠全方位反映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執行的全貌。
二是數據采集方式不斷優化。目前,信息統計數據主要由預算單位根據政府采購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錄入系統,由系統自動生成統計報表。近幾年來,不少地方在數據采集方面進行積極探索,將合同數據事后錄入前移到執行交易的合同簽訂環節,從系統中獲取交易數據直接生成統計報表。有的中央部門也通過將信息統計嵌入到本部門業務系統,直接由相關業務數據生成統計報表。數據采集方式的優化,既減輕了工作量,又確保了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報表編報效率。
三是考核機制不斷健全。為促進信息統計工作質量的提高,財政部在建立信息統計報送制度時即建立了考核制度,對先進單位給予書面表揚。經過多年的努力,目前已形成了考核標準統一、考核流程透明的評分體系。考核要素分為基礎工作、報表報送情況、報表質量和分析報告質量四部分,每一部分設置評分因素,每一評分因素按完成情況設置得分區間。為確保考核的公正性,每年組織專人進行兩輪打分、交叉審核,最終根據得分評出先進單位。部分省級財政部門非常重視考核工作,已將考核延伸到地、市、縣一級,有力推動了本地區信息統計工作的開展。
四是統計數據分析運用范圍不斷擴大。財政部十分重視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數據的分析運用,每年都會根據年報數據撰寫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分析報告,以財政簡報形式印發各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央部門參考,有關數據提供用于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定》(GPA)談判工作。近幾年,為擴大政府采購影響力,通過信息專報形式將政府采購重要數據、需要關注的問題報中辦、國辦。與此同時,將信息統計數據納入部門決算信息公開范圍,公開各部門政府采購執行總體情況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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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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