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調整省級政采信息公告發布權限
【業內動態】
陜西調整省級政采信息公告發布權限
本報訊 陜西省財政廳近日出臺通知,決定將省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發布權限調整至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含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和各采購人。
陜西省財政廳強調,采購人、代理機構是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的主體,應及時、準確、全面公開相關信息。各代理機構通過指定渠道報送各類公告信息,不再報送紙質公告。各采購人通過指定郵箱報送本單位的單一來源采購公示,不再報送紙質公示申請。省財政廳定時將各類信息公告推送至陜西政府采購網。各采購人、代理機構對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
陜西省財政廳還對信息公告范圍和內容、發布媒體和渠道、違規處理和法律責任等作了明確,其中指出,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有依法應當公開政府采購信息而未公開的;未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開采購信息的;政府采購信息內容明顯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在陜西政府采購網和其他媒體公告同一項目信息的實質內容不一致等4種情形之一的,省財政廳將視情況給予通報,并責令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處罰的,依法給予以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陜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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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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