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出臺實施細則對采購環節進行逐個規范
揚州出臺實施細則對采購環節進行逐個規范
本報訊 日前,江蘇省揚州市財政局聯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印發制定《揚州市本級政府采購環節操作規范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分別對受理采購申請、采購文件制作、采購信息發布、開標、評審和定標、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履約驗收及資金支付、質疑和投訴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細則》規定,政府采購各方主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須明確自身職責。采購人建立本單位內部管理制度,落實政府采購主體責任,將需求論證、預算編制、計劃申報、合同公開、履約驗收、付款結算、答復質疑、配合投訴處理納入本單位內控流程進行管理,并進行不相容崗位分設。代理機構依法組織政府采購活動,圍繞委托代理、編制采購文件和擬訂合同文本、執行采購程序等重點內容和環節加強管理。財政部門依法對政府采購活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對于受理采購申請,《細則》提出,采購人委托代理機構代理政府采購事宜,簽訂委托代理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委托代理協議應明確采購項目、采購數量、采購金額、資金來源、采購方式和協議履約地等內容。采購人對采購價格、規格及技術要求等相關事項進行市場調查或論證后,向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提供采購需求、采購任務或市級政府采購預算采購項目審批表等相關資料。
代理機構根據采購人提供的采購需求書依法編制采購文件。遇有標準要求高、技術復雜難以把握的采購項目,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項目論證或公開征求意見。采購文件論證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專家組成。
論證小組主要對采購文件中投標人資質、項目需求、評審標準等進行論證,并出具書面論證意見,確保達到充分有效的公平競爭。采購文件經確認后,代理機構應將采購文件在省、市級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網站、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上公示。開標應當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序,以公開方式進行。
采購信息發布,《細則》明確,采購文件經確認后,代理機構應將采購文件在省、市級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網站、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上公示。開標、評審和定標,開標應當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序,以公開方式進行。
對于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中標(成交)結果應在省、市級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網站、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上公示。公示結束后無異議,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中標(成交)通知書載有采購項目編號、項目名稱、中標(成交)金額和中標(成交)人全稱。中標(成交)通知書是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依據。
在履約驗收及資金支付環節,《細則》提出,采購人應當及時對采購項目進行驗收。采購人可以邀請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投標人或者第三方機構參與驗收。參與驗收的投標人或者第三方機構的意見作為驗收書的參考資料一并存檔。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邀請服務對象參與并出具意見,驗收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
對于質疑和投訴,《細則》明確,政府采購供應商提出質疑和投訴應當堅持依法依規、誠實信用原則。采購人負責供應商質疑答復。采購人委托代理機構采購的,代理機構在委托授權范圍內作出答復。同級財政部門負責依法處理供應商投訴。
(王林 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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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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