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鎮江為權力運行擰緊“安全閥”
本報訊 記者范春榮報道 一張重點監控政府采購權力節點的“反腐”大網在江蘇省鎮江市全面鋪開。
記者日前從江蘇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獲悉,在剛剛結束的2009年度全省政府采購工作考核中,鎮江市財政局因強化政府采購權力節點監控工作獲得了該年度的江蘇省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創新獎。
對于政府采購而言,反腐倡廉具有兩層含義:一方面國家把政府采購制度作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一項重要措施加以執行;另一方面政府采購領域又成為反腐的重點領域,防止腐敗在政府采購領域中發生。因此,如何有效地堵塞監管“漏洞”,完善政府采購制度,讓政府采購制度擔負起法律所賦予的規范采購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的立法宗旨,成為各地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的工作重點。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鎮江政府采購多管齊下,瞄準政府采購過程中的“六大”權力關鍵點,撒開了一張全方位、立體化、多層次的“堵漏”大網,向打造陽光采購的目標邁出重要一步。
據鎮江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負責人介紹,為了全方位梳理采購權力運行的關鍵節點,財政局和紀委等相關部門從去年開始就進入了深入的“找點”階段。通過分析流程、案例分析、調查走訪等措施,對政府采購整個鏈條進行了細化和排查, 最終,六大節點浮出水面。即,采購方式的確定與變更、采購文件的制作與發售、采購評審專家管理、采購中標(成交)結果的確定、采購合同的簽訂履約以及采購質疑和投訴。
節點找到了,下一步的關鍵是如何防治。該市財政局按照民主監督、領導監督、專門監督3個層次進行了科學的劃分,并采取報告備案、現場監督、信息公開等監督制約手段,保障公共權力規范運行、公開運行,形成從源頭上預防政府采購權力腐敗的工作機制。以政府采購方式變更為例,《辦法》分為3種情況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第一種情況,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50萬元)而擬直接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須出具證明資料,并在政府采購指定信息媒體公示,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審核后報分管局長審批。第二種情況,對采購過程中因特殊情況需變更采購方式的,按《江蘇省貨物及服務政府采購方式變更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執行。第三種情況,公開招標數額標準(50萬元)以下的項目按市政府采購中心內部制度執行。50萬元以下20萬元以上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20萬元以下的項目采用詢價方式采購。所有項目的采購方式均在指定信息媒體公告,對專業性強、技術復雜或社會關注度高的項目,采購公告發布前須報政府采購處備案。從這個例子中不難發現,民主監督、領導監督和專門監督層層相扣,環環把關,構建了具有較強威懾力的動態監控體系。
據了解,鎮江把強化政府采購權力節點監控作為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重要手段,積極改進和創新監管模式,切實做到“四個結合”。即,政府采購權力節點監控和創新采購監管方式相結合,建立監督與處罰并舉的動態監控體系,逐步實現對政府采購當事人操作行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過程監督;將政府采購權力節點監控和推進“金財工程”建設相結合,積極建立供、購、求三方互動的電子化采購管理和交易平臺,降低了采購成本、提高了采購效率;加強權力節點監控與提升政府采購效能相結合,引入績效評估體系,通過對采購價格和質量實行定量、定性分析;將政府采購權力節點監控和與財政內控制度建設結合,積極探索將權力節點監控范圍,不斷推進財政內控制度建設,形成權力節點監控整體框架。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