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九百二十六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望京校區平安校園建設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GC-HG4190182)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當事人1: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
地址: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高教園區長于大街11號
當事人2: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大街西章胡同9號院
當事人3:北京中創萬聯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稱中創萬聯)
地址: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地盛北街1號院18號樓2層203
二、基本情況
舉報人反映:中創萬聯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中創萬聯的行為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情形,決定本項目中標無效。
2019年8月29日
(第九百二十七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超高檔全數字化彩色多普勒超聲診斷系統采購項目”(項目編號:0724-1901S19N1548)、“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1.5T核磁共振采購項目”(項目編號:0724-1901S19N1653)、“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科研數據中心綜合管理平臺采購項目”(項目編號:0724-1900S25N2498)作出的監督檢查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當事人1: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726號16-18樓
當事人2: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
地址:成都市武侯區人民南路三段18號
二、基本情況
舉報人反映:上述項目存在招標公告均未公布對應的采購需求和簡要技術要求、部分“項目聯系人”不是代理機構本單位工作人員等問題。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七十八條第(十二)項、《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第三十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代理機構就未按規定發布招標公告的問題限期改正。
2019年8月29日
(第九百二十八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中國安全生產報社(中國煤炭報社)印刷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GC-FG2190133)投訴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人民日報印刷廠、中聞印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聞集團西安印務有限公司、中聞集團山東印務有限公司、中聞集團青島印務有限公司、中聞集團南京印務有限公司、中聞集團福州印務有限公司、華聲在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報業印務分公司、四川日報報業集團印務公司、貴州日報報業集團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印務分公司、江西郵政印務中心、山西日報傳媒(集團)印務有限責任公司、黑龍江龍江傳媒有限責任公司(聯合體,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北京市朝陽區東四環中路39號12層B單元1515、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尚稷路6198號、濟南市經十東路31588號、青島市李滄區合川路56號、南京市棲霞區幕府東路339號、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33號、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黃金鎮湖南報業文化城印務中心0816764棟-101、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工業園區三色路288號、貴州省貴陽市云巖區外環東路360號、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譜區南蓮路330號、山西綜改示范區太原唐槐園區康壽街19號、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里區地段街2號二層
被投訴人: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稱國采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大街西章胡同9號院
相關供應商:工人日報社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安德路甲61號
當事人:中國安全生產報社(中國煤炭報社)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北街21號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國采中心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2為:工人日報社不能使用工人日報社印刷廠的《印刷經營許可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證書參與投標,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2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鑒于本項目采購過程中出現了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采購人廢標。
2019年8月29日
(第九百二十九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中南民族大學交換機設備與無線網設備采購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GC-HG4190066)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湖北皓天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洪山區南李路27號圣愛米倫科研部分第A幢2單元11層1號房
被投訴人: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稱國采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大街西章胡同9號院
相關供應商:武漢英福聚祥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稱英福聚祥)
地址:洪山區書城路文治街維佳創意大廈西區六樓637
當事人:中南民族大學(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民族大道708號、823號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國采中心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英福聚祥所投無線網絡設備的制造商不具備信息系統安全集成服務資質,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投訴事項成立,本項目中標無效,撤銷合同;合格供應商符合法定數量時,可以從合格的中標候選人中另行確定中標供應商的,采購人應當依法另行確定中標供應商。
2019年8月29日
(第九百三十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中南民族大學交換機設備與無線網設備采購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GC-HG4190066)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武漢希嘉萬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山村萬科錦程三期第1號樓幢16層辦公1號房
被投訴人: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稱國采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大街西章胡同9號院
相關供應商:武漢英福聚祥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稱英福聚祥)
地址:洪山區書城路文治街維佳創意大廈西區六樓637
當事人:中南民族大學(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民族大道708號、823號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國采中心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7.英福聚祥所投產品不滿足招標文件技術指標要求,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8.英福聚祥所投IT管理系統產品不具備IPv6 ready認證證書,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投訴事項8成立,本項目中標無效,撤銷合同;合格供應商符合法定數量時,可以從合格的中標候選人中另行確定中標供應商的,采購人應當依法另行確定中標供應商。
鑒于英福聚祥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行為,中標無效,不再對投訴事項1-7涉及的英福聚祥所投產品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以及是否提供虛假材料的問題進行審查。
2019年8月29日
(第九百三十一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教室多媒體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智慧教室建設項目(第3包)”(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0873-1901HW2L0158)投訴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北京慕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東路1號院6號樓8層801室
被投訴人:北京中教儀國際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北一巷一號304室
相關供應商1:北京世紀超星信息技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世紀超星)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三街9號金隅嘉華大廈C座710室
相關供應商2:石家莊百現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稱百現信息)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長安區建設北大街48號風尚宜都二區2樓眾創空間工位045號
相關供應商3:江蘇領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領時教育)
地址:南京市雨花臺區安德門大街57號7幢7樓
當事人: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29號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中標供應商世紀超星與投標供應商百現信息、領時教育存在控股、管理關系,涉嫌串通投標。
三、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2019年8月29日
(第九百三十二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河北宏信招標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河北宏信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莊市新華區華西路19號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依法對“2019年北戴河海域生態綜合浮標、岸基河口監測系統運行維護及浮標傳感器更新項目”投訴處理過程中,發現招標文件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未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河北宏信招標有限公司未依法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抽取評審專家、未按規定對評標現場活動進行全程錄音錄像、未按規定組織評標。
三、處罰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五)項、第(七)項,《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七十八條第(五)項、第(七)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河北宏信招標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19年8月29日
(第九百三十三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秦皇島耀華玻璃鋼股份公司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秦皇島耀華玻璃鋼股份公司
地址:秦皇島市海港區昊月街9號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依法對“森林消防局裝備購置項目(第1包:橡皮艇)”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秦皇島耀華玻璃鋼股份公司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行為。
三、處罰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秦皇島耀華玻璃鋼股份公司作出罰款9143.4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行政處罰。
2019年8月29日
(第九百三十四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開元創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開元創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區中關村科技園區通州園金橋科技產業基地景盛南二街25號20號樓B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依法對“森林消防局裝備購置項目(第1包:橡皮艇)”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開元創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行為。
三、處罰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開元創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罰款9687.65元的行政處罰。
2019年9月2日
(第九百三十五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林草生物質高效增值利用研究儀器設備購置第一批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1749-1940SUMEC251D)投訴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承德萬儀通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縣下板城鎮大平臺村三組
被投訴人1: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林產化學工業研究所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鎖金五村16號
被投訴人2:江蘇蘇美達儀器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南京市長江路198號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本項目招標公告要求“投標人必須是所投產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剝奪了經銷商參加政府采購的合法權利,非法限定供應商的組織形式。2.招標公告規定供應商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等文件,代理機構重復進行資格評審。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缺乏事實依據;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投訴事項2成立。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一條第(四)項的規定,政府采購合同已經履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責令代理機構就在供應商獲取招標文件環節設置審查的問題限期改正。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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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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