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三措并舉規范采購預算管理
駐馬店:三措并舉規范采購預算管理
本報訊日前,河南省駐馬店市財政局印發了《駐馬店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預算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分別從三個方面強調了預算單位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應該嚴格遵守的相關事項。
一是完整編制政府采購預算。《通知》要求,市直各單位要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強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的意識。凡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等單位(以下簡稱“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必須執行政府采購制度,完整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需要追加涉及政府采購的部門預算時,采購人應當在經費申請報告中同時明確政府采購金額及內容,市財政部門在追加預算時同步追加政府采購預算,并以《預算指標通知單》進行批復。年初已經編制的政府采購預算需要調整,采購人應向市財政部門行文申請辦理調整事宜,市財政部門以《政府采購預算調整通知單》進行批復。
二是做好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和政府采購計劃編報的相互銜接。《通知》明確,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開始前,應當根據集中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準和已批復的部門預算通過電子化政府采購系統編報政府采購實施計劃。編報政府采購計劃時必須提交已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批復文件(包括年度政府采購預算、調整政府采購預算、追加政府采購預算),政府采購實施計劃的采購內容應當與政府采購預算的采購項目一致。
三是全面落實應采盡采。《通知》明確,采購人的采購項目既使用財政性資金又使用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部分,適用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應當按照政府采購程序辦理;財政性資金與非財政性資金無法分割的,統一適用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統一按政府采購程序辦理。采購人應當按照已備案批復的年度政府采購預算、調整政府采購預算和追加政府采購預算組織開展采購活動。
(徐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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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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