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九百五十八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海關總署2019年多普勒超聲波診斷儀(國產)采購項目(01包)”(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HG19GK-A0000-D049)投訴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福建瑞祥康達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南嶼鎮后山村宅山36號5#廠房第3層A區
被投訴人:海關總署物資裝備采購中心(以下稱海關采購中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內大街6號
相關供應商:安徽海鴻醫療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稱海鴻醫療)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臨泉路中環國際廣場1103號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海關采購中心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為:海鴻醫療的投標產品不滿足招標文件相關技術指標要求,涉嫌虛假響應招標文件。投訴事項2-6為:海鴻醫療的投標產品不滿足招標文件相關技術指標要求。
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6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2019年10月29日
(第九百五十九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應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裝備購置項目(第一包)”(項目編號:0733-19130212/1,以下稱本項目)投訴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泰州市玉林動力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泰州市海陵區江洲南路319號
被投訴人1:應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紫竹院路118號
被投訴人2:中信國際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新源南路6號2號樓A棟8層801、802、803室
相關供應商:北京中盾高科特種設備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稱中盾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遠大路20號A-1001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5為:中盾公司于開標當日變更營業執照,不滿足招標要求,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4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5屬于無效投訴事項,駁回投訴。
2019年10月29日
(第九百六十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應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裝備購置項目(第一包)”(項目編號:0733-19130212/1,以下稱本項目)投訴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江蘇亦文農林機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泰州醫藥高新區科創路15號
被投訴人1:應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紫竹院路118號
被投訴人2:中信國際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新源南路6號2號樓A棟8層801、802、803室
相關供應商:北京中盾高科特種設備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稱中盾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遠大路20號A-1001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2、3為:中盾公司于開標當日變更營業執照,不滿足招標要求,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2、3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2019年10月29日
(第九百六十一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
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山東大學齊魯醫院1.5T磁共振等醫療科研設備采購項目(第E、F、G、H、I、J、K、L包)”(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HYHA2019-0958)投訴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山東維森科貿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濟南市歷下區山大路201號創展中心221室
被投訴人1:海逸恒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漢峪金谷A2-3號樓18層
被投訴人2:山東大學齊魯醫院(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濟南市文化西路107號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為:本項目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及組成不合法。投訴事項2、3、4為:本項目存在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未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的問題。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缺乏事實依據;
根據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投訴事項2、3、4成立,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責令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就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未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的問題限期改正。
2019年10月29日
(第九百六十二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應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裝備購置項目(第一包)”(項目編號:0733-19130212/1)作出的監督檢查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當事人1:應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紫竹院路118號
當事人2:中信國際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新源南路6號2號樓A棟8層801、802、803室
二、基本情況
舉報人反映:1.代理機構未書面答復泰州市玉林動力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稱玉林公司)在法定質疑期內提交的書面質疑,違反了《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三條的規定。2.代理機構未答復玉林公司在開標現場對中標人資格提出的質疑。3.代理機構未依法告知玉林公司的資格審查結果及評審得分和排序,違反了《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關于舉報人反映的代理機構未依法答復質疑和異議的問題,缺乏事實依據。
關于舉報人反映的代理機構未依法告知資格審查結果及評審得分和排序的問題,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七十八條第(十二)項的規定,責令代理機構限期改正。
2019年10月29日
(第九百六十三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北京弘圖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北京弘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信息路19號1號樓3層301-320室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依法對“2019中央民族大學新校區智慧校園建設項目(一期)-信息設施系統建設-視音頻系統(公共廣播系統、會議系統、信息引導及發布系統)采購項目”投訴處理過程中,發現北京弘圖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行為。
三、處罰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北京弘圖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罰款19590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行政處罰。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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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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