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中標結果后,質疑期限應如何起算?
【有問有答】
更正中標結果后,質疑期限應如何起算?
■ 本報記者 楊文君
問題
某公開招標項目于今年9月19日發出中標公告,質疑期截止到9月30日,期間第一名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隨后采購人確定第二名中標候選人中標,并于10月8日發布中標結果更正公告。10月11日,原第三名中標候選人提出對第二名中標候選人的質疑。關于質疑期,是按第一次中標公告屆滿后的7個工作日計算,還是依據更正公告發出后產生的新一輪質疑期計算呢?
回答
“按照新一輪的中標公告計算質疑期限。”業內專家給出了一致回答。
“在本案中,原第三名中標候選人是對新一輪中標結果提出的質疑,理應按照更正公告發布的時間計算質疑期限。”深圳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汪泳表示。
“《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以下簡稱“94號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新疆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李正勇進一步指出,第一次發布中標結果時,原第三名中標候選人的權益沒有受到損害,其質疑第二名中標候選人也沒有意義。而中標結果被更正后,第三名中標候選人方知道第二名中標候選人不符合招標要求,此時,他才知曉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換言之,如果第二名中標候選人不符合中標條件,這個項目就可能順延給第三名中標候選人。
“按照新一輪質疑期起算,這也是對弱勢群體的保護。”汪泳告訴記者,否則就是對第三名中標候選人的不公平,因為正常情況下,不會有人想得到去質疑“老二”。
“因此,就本案而言,供應商的法定質疑期應當為自10月8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10月11日,第三名中標候選人提出的質疑屬于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的質疑。”北京市石景山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科的秦玲芳給出了明確答復。
此外,汪泳提醒到,94號令第十條第二款提出,采購文件可以要求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該條款首次規定,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有權通過采購文件對質疑提出限制性要求。所以招標文件是可以要求對中標候選結果一并提出質疑的(不僅質疑第一名候選人,其他也應一并質疑)。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九條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拒絕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采購人可以按照評審報告推薦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名單排序,確定下一候選人為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也可以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