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疫情期間采購單位可網上辦理業務
赤峰:疫情期間采購單位可網上辦理業務
本報訊記者昝妍報道日前,內蒙古赤峰市發文對當地政府采購工作做出安排。對于疫情防控期間因工作需要確需開展的政府采購活動,采購單位可登陸“赤峰市政府采購網”辦理政府采購業務備案,足不出戶即可完成采購計劃填報、備案,全流程電子化,項目備案后將自動推送到赤峰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鑒于目前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為降低疫情對政府采購業務的影響,赤峰市財政局發布《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財政投資評審和政府采購業務工作安排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了幾項規定。
第一,對于緊急采購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采購項目,《公告》規定,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簡稱“采購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應以滿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首要目標,按照財政部建立的采購“綠色通道”政策和自治區財政廳公布的全區統一集采目錄和相關政策規定的緊急采購可不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購進口物資無需執行政府審批。事后向當地財政部門備案。
第二,對于非緊急采購與疫情防控不相關的采購活動,《公告》要求,因疫情防控而無法開展或無法按規定時間繼續進行的采購活動,或已經公示和確定開評標時間、非工作必須的采購項目,可酌情暫停或延期,并按規定及時發布相關信息、通知有關當事人。
第三,對于在疫情防控期間確有必要開展的政府采購活動及相關工作。采購單位可登陸赤峰市政府采購網,點擊“政府采購監管平臺”辦理政府采購業務備案,足不出戶完成采購計劃填報、備案,全流程電子化,項目備案后將自動推送到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采購市本級網上商城目錄內商品,可在“赤峰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線上辦理業務。
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原則上不采取現場抽取方式,由采購人按照“誰采購、誰負責”原則通過網絡隨機抽取或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定。確需開展并在現場辦理的政府采購活動,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要求。
第四,對于投訴受理的業務《公告》指出,可暫停現場受理業務改為網上辦理。當事人可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寄遞投訴材料,受理回執均以電子郵件方式進行反饋,投訴舉報材料須寫明郵箱地址。因疫情防控期間無法召開專家審查會議或質證相關工作的,可酌情暫緩作出相關案件的處理決定,并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前告知相關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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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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