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借政府購買服務支持社會組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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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借政府購買服務支持社會組織發展
本報訊記者馬金眈報道日前,西安市財政局、西安市民政局與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制定實施方案,通過放寬社會組織參與政府購買服務準入門檻、改進采購方式等多舉措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根據《西安市關于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支持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西安市出臺了一系列實實在在的支持舉措,主要從加大社會組織參與購買服務政策支持,提升社會組織承接購買服務綜合實力,強化社會組織承接購買服務人才支撐三個方面來推進。
在加大社會組織參與購買服務政策支持方面,《實施方案》提出,社會組織參與政府購買項目時,放寬其準入門檻,對符合財政部《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2號)對承接主體規定的社會組織,均可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加大重點領域面向社會組織購買力度,鼓勵購買主體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向社會組織購買民生保障、社會治理、行業管理、公益慈善等領域的公共服務,逐步提高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份額。對購買內容相對固定、連續性強、經費來源穩定、價格變化較小的公共服務項目,購買主體與提供服務的社會組織可以簽定不超過3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購合同。科學設定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績效目標及指標,強化過程管理,暢通社會反饋渠道,務實開展績效評價。鼓勵通過第三方實施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與支付合同資金掛鉤,作為連續購買服務的參考依據,提升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質量。建立健全購買主體與社會組織常態化信息溝通機制,暢通信息渠道。
關于提升社會組織承接購買服務綜合實力,《實施方案》要求,建立完善社會組織孵化機制,支持區縣、街道(鄉鎮)、社區依托社會服務中心(黨群服務中心),成立各級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孵化基地),加強社會組織培育。加快推進重點領域社會組織發展,擴大重點領域獎補政策扶持面,優先培育發展公益慈善類、科技類、行業協會類社會組織。多渠道激發社會組織活力,采取政府購買方式加大對社會組織支持,由民政部門通過委托方式,推進社會組織承接服務目錄制定、評估驗收、公益創投項目引導、個性化專業社工人才培訓、政府購買服務績效評估體系建立等工作。大力培育發展志愿者服務組織,鼓勵社會工作引領志愿服務,進一步健全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兩工互動”機制。探索建立專業化等級評估機制,發揮績效評估導向、激勵和約束作用,推進形成一批公信力強、功能完備、運作規范、作用顯著的社會組織。健全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建立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和“黑紅名單”制度。
為強化社會組織承接購買服務人才支撐,《實施方案》明確,西安市社會組織中各類人才,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急需緊缺人才安居補貼、落戶等政策;提升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專業化水平,將社會工作專業崗位納入專業技術崗位管理范圍;構建分層分類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體系,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納入本地區人才培訓規劃。
此外,在工作保障方面,《實施方案》強調,各級各部門要把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支持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統籌協調,扎實推進,形成合力;健全工作機制,民政部門要會同財政、人社等部門,積極推進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培訓、反饋、示范等相關支持機制建設;完善績效管理,暢通社會反饋渠道,將服務對象滿意度作為一項主要的績效指標,務實開展績效評價,盡量避免增加社會組織額外負擔;加強監督指導,購買主體應當及時公開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民政、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相應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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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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