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車頂燈“亮星”顯示等級
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車頂燈“亮星”顯示等級
本報訊日前,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完成對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的首次考核,考核結果近期將在出租汽車智能頂燈上對應“亮星”顯示。
此前,為進一步加強天津市出租汽車行業管理與出租汽車駕駛員信用體系建設,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制定印發了《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信用積分管理考核辦法(試行)》,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規定,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信用積分設定初始基準分值,信用積分為20分,額外加分分值為10分。無正當理由拒載、未經乘客同意故意繞道、車容車貌不整潔等違規行為為扣分項,見義勇為、救死扶傷、拾金不昧等先進事跡為加分項。
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信用積分考核以季度為考核周期,對應運營車輛智能頂燈星級顯示根據季度統計匯總情況進行調整。綜合得分20分以上的,考核等級為五星級;16分至20分的,考核等級為四星級;11分至15分的,考核等級為三星級;4分至10分的,考核等級為二星級;3分及以下的,考核等級為一星級。考核等級結果對應在出租汽車智能頂燈上顯示為“一星”至“五星”,考核等級為一星級的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將被列入“嚴重違規失信名單”。
據介紹,2020年一季度末,天津市已對市內45427名在崗出租汽車駕駛員完成考核,評定五星級駕駛員98人、四星級駕駛員44946人、三星級駕駛員267人、二星級駕駛員80人、一星級駕駛員36人。
“通過‘亮星’的方式,讓乘客更加準確、直觀地掌握司機的服務質量,激勵駕駛員誠信服務、文明服務、優質服務,提升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副局長張捷表示,有關部門還將進一步研究制定禁止低星級駕駛員進入部分交通場站候客運營的懲戒措施,并于近期在天津濱海國際機場試點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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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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