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市創新舉措提升政府采購效率
本報訊 記者劉明中 通訊員張劍報道 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河北省廊坊市政府采購中心從加強細節管理入手,簡化工作程序,創新工作模式,努力打造規范、廉潔、高效的政府采購平臺。
“我們通過改善服務,簡化資格預審手續,主動方便供應商。”廊坊市政府采購中心主任張殿峰告訴記者,為方便采購人和供應商,廊坊市政府采購中心省略了前期資格預審手續,供應商只需發一份資格傳真,經采購中心確認后,中心就可先行將招標文件通過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發送給供應商,待開標時再確認供應商資格,辦理投標手續。供應商只要條件滿足、證件真實有效,開標前就不用到采購中心現場辦理手續。此舉雖然增加了采購中心自身的工作量,但是卻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極大地方便了供應商,得到了市內外供應商的一致贊揚。
同時,該中心還延長委托協議時間,積極服務采購人,由原來每個項目都與采購人簽訂委托協議,改為簽訂3年為1期的委托協議,即:采購人只需在采購文件審核階段來到采購中心一并將委托協議簽好就可以了。在采購文件確認階段,利用電子郵件等方式與采購人溝通,只要確認無誤,采購人來1次采購中心就可以將前期工作做完。
為提高執行力,廊坊市政府采購中心嚴格縮短內部流程,專門制定了《廊坊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項目資料傳遞表》,從采購項目立項一直到采購項目結束,實現了采購全過程的內部監控。每個環節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了工作都要在上面簽字,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要對當事人進行問責,及時進行整改。通過一張小小的《傳遞表》,從源頭上縮短了采購時間,提高了采購工作的整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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