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關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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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關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
■ 2020年2月,北京市財政局印發《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的通知 》。其中要求,在現行政策基礎上進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金額和比例;采購人執行協議供貨或定點采購時,原則上應優先選擇中小微企業供應商;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價格給予10%的扣除;減免收取履約保證金、適當提高預付款比例;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采購人應當在收到發票后30日內按時足額支付采購資金;北京市財政局將實時統計中小微企業預留比例等政策落實情況,并將結果推送至市級各單位,相關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體系。
■ 2020年2月,上海市財政局印發《關于疫情防控期間穩妥有序開展本市政府采購活動的意見》。其中提出,鼓勵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積極運用公共信用信息,對信用記錄良好的供應商(特別是中小企業)給予減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等支持措施;鼓勵采購人積極運用公共信用信息,對信用記錄良好的供應商(特別是中小企業)加大首付款比例。
■ 2020年3月,福建省財政廳印發《關于運用政府采購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其中明確,一方面要緩解疫情對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影響,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在保障質量的前提下,可按照便利化采購政策直接向中小企業采購;貨物、服務類采購項目可以給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0%以上的預付款支持。另一方面,要促進中小企業的長期健康發展,鼓勵采購人在預留30%以上采購份額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采購預算預留比例;政府采購網上超市統一開辟專欄,支持供應商對優質產品進行介紹,促進供需雙方對接,通過特色場館、加掛標識等方式加強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產品的推薦,引導采購人優先采購;減免中小企業政府采購項目保證金;嚴禁轉嫁費用。
■2020年3月浙江省寧波市財政局發布《關于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做好政府采購支持企業發展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與金融機構合作,推廣應用“政采貸”產品,支持供應商利用政府采購合同進行信用融資;同時,與“政采云”平臺開展合作,積極推進“政采云”平臺“政采貸”功能建設和內部流程改造,開展“政采貸”融資服務,助力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 2020年4月,廣東省江門市財政局印發《江門市財政局關于江門市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措施》。其中指出,積極推行政府采購支持中小微企業質押融資,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政府采購中標供應商可憑中標通知書向相關銀行融資,采購人要支持配合做好中小微企業質押融資工作,市財政部門、人民銀行江門中心支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購中心)加大力度推進政府采購質押融資線上運行;向江門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發放政府采購質押融資貸款的銀行類金融機構,市財政局在開展2020年市本級財政業務代理銀行綜合考評時給予加分獎勵;2020年實際新增政府采購質押融資貸款規模每增加1000萬元(貸款對象為中小微企業的按照120%計算),加1分,單家機構最高加3分。
■ 今年3月,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中國政府網推出中小企業政策庫(http://bmfw.www.gov.cn/zczxqyzck/index.html),通過該途徑,廣大中小企業、政府部門、有關機構和社會公眾可以了解到中央及地方一系列有關支持中小企業的政策。此外,為了方便中小企業進行規模自測,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組織開發了中小企業規模類型自測小程序(見下圖),已于今年三月份上線試運行。
(文字/楊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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